第一百二十章

  第一百二十章
  顾重晖起复的消息,曹延轩是正月二十日知道的。
  过完年,他进了翰林院任编修,从八品。午间小歇,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最热闹的话题莫过于“顾重晖起复”。
  今科榜眼道:“邸报上说,顾重晖已经从京城往甘肃去了——你们听听!”
  从西北到京城,最快也要一个月,今日动身,也就是说,去年十月份,圣上便下密旨招顾重晖回京了。
  一位胖子典籍朝金銮殿方向拱拱手:“今上有胆识有魄力,真乃明君也!”
  这等马屁,人人都会拍。
  另一个瘦高个就叹:“陛下先天下之忧而忧,乃吾辈楷模。西北那边若争气些,咳!”
  也不至于把先帝贬斥的臣子召回来用。
  第三人颇有顾虑,压低声音:“西北这几年乱糟糟的,那顾重晖能不能挑起来,谁也不知道,可别去了弄不好,咂咂”
  到时候,又得换人了。
  “七爷。”她哽咽着,牢牢抓住曹延轩胳膊,指甲陷入后者皮肉,“七爷!”
  曹慷也在感慨,却不太看好:“西北积重难返,又不是先帝在的时候了。这个顾重晖过去了,掣肘颇多,能不能立起来,还是未知之数。”
  这是一个梦,纪慕云睁大眼睛,陷入一个醒不来的美梦:姨夫平安无恙,依然是三品大员,姨母是端庄风光的贵夫人
  手臂被握住,帕子在脸上擦,她才明白过来自己落了泪。
  傍晚到家,曹延轩径直找到伯父,拿到了邸报,细一瞧,果然白纸黑字写着顾重晖的事。
  丁磊他是知道的,这一科的二甲进士,名次落在后面,险些便是同进士了,庶吉士更不用想了。丁磊此人家境平平,颇会钻营,与两人有些交情。
  曹延轩笑道:“詹家的姑娘啊?他以后日子好过了”忽然又想起来件事,迷惑道:“我怎么记得,他像是说过孩子的事?”
  没曾想,螃蟹灯拿回家才两日,就被昱哥儿在院里玩耍的时候烧坏了。昱哥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纪慕云把自己的月亮灯给他也不行,饭也不肯吃。曹延轩回来了,便派人出府,又买了一盏更花哨的蟾蜍拜月灯,昱哥儿才破涕为笑。
  她拼命点头,告诉自己“菩萨有眼,春暖花开”,眼泪却像春天的雨,在脸颊扑簌簌连成线。
  曹延轩把儿子递给石妈妈,“好好洗手,衣服也换一换”,拉着纪慕云进了卧房,把今日的事情说了。
  父子两个进了堂屋,纪慕云已经迎出来,听他还没吃晚饭更高兴了,吩咐人去提饭。
  曹延轩敷衍两句,说“家里有些琐事”,没吃饭便回内院了。
  曹延轩回过神,敷衍道:“正是。鲁兄,你方才说,什么?”
  鲁常宁不满地白他一眼,提高声音:“我是说,丁磊要娶詹尚书的女儿了!”
  曹延轩一把提住灯笼杆子,递给后面的蓉妞儿,才把儿子抱起来:“可别再坏了。”
  女方父亲是吏部尚书詹徽?给他提过一次亲的詹家姑娘?
  这可是件好事,曹延轩大大松了一口气,“可知是什么时候?”鲁常宁扳着手指:“应该在下月,前日丁磊问我,京城好一些的喜饼和零食铺子,我把家里常去的告诉了他,他说过两日送帖子来。”
  昱哥儿在外面喊“爹呢?娘,我娘在哪里”,一会近一会远,丫鬟们显然拦不住了。
  这话是有原因的:上元节那日,出府观灯的少爷小姐人人选一盏灯,不提博哥儿几个,媛姐儿选了兔子灯,替没去成的珍姐儿选了莲花灯,宝哥儿挑了一盏鲤鱼灯,昱哥儿看的眼花缭乱,磨蹭半日才定了一盏张牙舞爪的螃蟹灯。
  鲁常宁也听到了,低声道:“顾重晖这个人,我倒是佩服的。老曹?”
  竹苑正热闹着,屋檐下挂着一盏走马灯一盏八角宫灯,昱哥儿提着一盏蟾蜍拜月灯,在院子里跑来跑去,见到他就提着灯笼跑过来:“爹爹,爹爹!”
  鲁常宁是知道的,念念叨叨的:“丁磊在老家娶过妻,有个八岁还是九岁的女儿。丁磊在京城待了四、五年,老婆前年得病没了。也不知怎么,攀上了詹尚书.”
  曹延轩搂住她肩膀,柔声道:“我一知道,就回来告诉你。你心里有个数。”又哄“这是好事情,哭什么?”
  曹延轩笑道“那小子饿了”,率先出去了,她匆匆洗把脸,扑了粉照照镜子,也跟着出去。
  席间有水晶肘子,有炸鹌鹑,有香酥鸭,昱哥儿埋头吃肉,一口蔬菜都不吃,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半碗芙蓉蛋花汤。
  自从出了孝,这孩子顿顿离不开肉,一天比一天壮实。
  纪慕云心里热腾腾,喜悦几乎溢出来,平日不吃米饭、粥汤的,今日破天荒吃了半碗饭,吃饱喝足散步去。
  三人身后几步便是丫鬟仆妇,加上是外面,不能说姨母家的事,她说一些“六小姐七小姐白日过来,带昱哥儿丢沙包”的琐事,曹延轩则把“詹徽的女儿要嫁人了”的事情说了:两人定下白首之约,通了心意,很多事情,纪慕云便慢慢知道了。
  她一听便欢喜,“是件好事,若给您送了帖子,您可得随个大大的份子。”
  他笑道:“那是自然。丁磊以前落魄,有了詹徽这样的岳丈,日后就要抖起来了。”
  纪慕云恭维道:“话是这么说,丁先生比您可差远了,再说,詹大人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
  能分给丁磊的人脉、精力,就不会很多了。
  身边女子实在是会说话,曹延轩呵呵笑,松开儿子的手,由着他用灯笼去照草丛里唧唧叫的小虫。
  提起鲁常宁,纪慕云又说:“鲁大人那边,可定下日子了?”曹延轩伸个懒腰,“今日定下了,这个月的二十八日,到鲁家吃个饭。你给媛姐儿好好打扮打扮,连带这小子,穿的体面些。到时候你也看看那鲁惠中。”
  纪慕云白他一眼,“到了那日,我在家里等您。”
  曹延轩才想起来,她是不跟着去的。
  三人沿着鹅卵石铺就的小径走走停停,平日纪慕云一个人,很少出竹苑,今日曹延轩在,便一路走到府里花园。
  大正月的,又是北方,花园松柏苍翠,景色就比金陵差远了。昱哥儿今日吃得饱,精神足,爹爹娘亲又都在,一点都不困,闹着要找“宝哥哥”。
  曹延轩答应了,牵着儿子往博哥儿的院子走,纪慕云就不方便了,又急着回房去,“爷,改日吧?”
  她一个妾室,去不得公子的院子。
  曹延轩哄儿子“哥哥在读书,明日爹爹带你去”,昱哥儿不太乐意,磨磨蹭蹭回了竹苑。
  西厢房里,纪慕云哄儿子洗脸洗脚,上床讲故事睡了,忙忙回了正屋,直奔卧房。曹延轩已经打发人下去,换了细布寝衣,坐在炕边喝茶。
  她一边卸簪环,一边细问:“邸报上可说,是什么日子动的身?”曹延轩说:“写的是今日,我想着,未必是今日。”
  纪慕云点点头,倒了些茶在茶盅盖里,用一根珍珠水滴簪蘸了,在桌案计算日期:“今日是正月二十,算一算,最迟去年十月,当今便找我姨丈回来了。”
  他点点头,“你姨丈已经在路上,估摸着,最迟月底便到甘肃。”又温声道:“慕云,你要知道,虽然你姨丈有能力有经验,今时却不同往日,你姨丈能不能把马市的摊子撑起来,亦或者,能做到什么地步,谁也不敢打包票。”
  言下之意,让她做好“顾重晖事情没办成,再次被打回尘埃”的心理准备。
  纪慕云已经想到了,眉宇间没有彷徨、迟疑、畏首畏尾,神色间写满坚定:“开弓没有回头箭,姨丈性情坚毅,又是聪明人,卧薪尝胆这些年,定会抓住这个机会,最不济,也不会没了下场。”
  “我倒是觉得,邸报中只提我姨丈,两位表哥之中,大表哥必定陪着姨丈回甘肃,二表哥八成回了湖南老家,去接我姨母和大表嫂。”说到这里,她眼睛弯弯地,双手合十:“过年前去雍和宫,我还在菩萨面前朝拜,只想再见姨母一面,果然灵验了。”
  曹延轩露出感兴趣的神色,“哦?我记得你说,你大表哥新婚燕尔,你表嫂怀着身孕,你姨丈就获了罪,自此你表哥表嫂天各一方,连孩子也没见过。”
  意思是,你为什么说你大表哥不会回去,二表哥回老家?
  纪慕云自有道理:“您是没见过我两位表哥,我大表哥是长子,自幼得我姨丈倚重,早早带在身边,平日和幕僚说公事、写奏折,我大表哥也是听着的,我二表哥就差一些。就是您说的,今时不如往日,姨丈那边最重要的是尽快到达甘肃,先稳住阵脚、弄清形势,再施展拳脚,新官上任三把火。我大表哥跟着,自然比二表哥得力。”
  “至于老家那边,我姨母是明理人,大表嫂是我姨丈同僚好友的女儿,亦是经过事的,这点事情,不会为难的。”
  曹延轩赞许地点点头,换成他和堂兄弟们,也会这样处理事情。“你估摸着,你姨母什么时候到京城?”
  纪慕云已经算过了,“我二表哥必定快马加鞭,风餐露宿,最迟三月定到京城。我姨丈大表哥这边顾不上我,我姨母和嫂子既从湖南赶过来,必定到京城来见我一面。七爷,想劳烦您在京里租一处宅子,不用太大,干净就行——我姨丈今番起复,昔日好友、同年什么的必定有往来,银钱不会缺,毕竟比不上家里方便,我姨母来了,看了也欢喜。”
  曹延轩一口答应,“明日便叫周红坤去办。”纪慕云双手给他续茶,算是道谢,又欢喜起来“还得劳烦您,给金陵寄封信。我家里知道了,一定高兴坏了。”
  说着,她坐不住,一手拿起烛台,一手拉着曹延轩,穿过几间屋子到东边书房,铺开纸就写信。砚台里没墨,她拿起银匙到水丞中舀水,曹延轩接过来,提起衣袖,一下下墨墨,笑道,“慌手慌脚的,你家里那边,八成已经知道了。”
  邸报是广发天下的,京城到金陵六百里加急过去,比她写信可快多了,邸报什么的,曹慎五爷都可看得到,顾重晖起复这么大的事情,族学里定然讨论。
  纪慕云泄了气,把笔一放,看着磨条在砚台方寸之地转动,清水慢慢有了颜色,絮絮叮嘱:“我爹爹知道了,定也会赶来,住客栈可以是可以,不如租也一处宅子,爹爹和慕岚也在十余年没来京城了。”
  正妻的亲戚可以住到曹家客房,妾室的家眷就没有资格了。
  曹延轩嗯一声,手上不停,看她一眼:身边女子散了发髻,乌木般的黑发垂在肩头,落在昏黄色的宣纸上,脸庞如雪,眼睛亮得像星星。
  和刚才头头是道分析事情的冷静、沉着大不相同。
  说起来,曹延轩的妻室王丽蓉,日常熟稔的六嫂、三嫂、五嫂,亦是和曹家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却没有跟在顾重晖这般扶摇直上的能臣身边,只在后宅由母亲教养。平日执掌家务、教养儿女是把好手,关键时刻看朝堂上面的事就不如纪慕云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不如早早把事情办了,让慕云高兴些,也免得左一个“不能去宝哥儿的院子”右一个“父亲不能住进府里”的麻烦。
  他这么想着,便说:“既如此,我给王家写封信,你和你姨母父亲商量商量,若来得及,把我们的事情办一办,以后就不必麻烦了。”
  我们的事情?纪慕云心思一转,就明白过来,他说的是明媒正娶,娶她过门。
  以曹家的名声、门第、财富和教养,无论嫡子庶子,都要娶同样身份的大家女子。
  她是板上钉钉的妾室,家里只有一间小小的院子,父亲在笔墨铺子做事,比西府三位管家都大大不如,就算父亲弟弟是秀才,就算有王家的同意书,曹延轩若扶正她,只会让旁人觉得“突兀”、“门不当户不对”,“以妾做妻、没规没矩”,连累曹家的名声。
  曹延轩伯父、堂兄、姐姐绝不会答应,宝哥儿珍姐儿几个抬不起头--光这一点,宝哥儿娶媳妇的时候,相同的条件,女方就会选择别的人家。
  所以曹延轩才打算,过个三年五载,离了京城,宝哥儿的婚事定下来,再办她的事情,先斩后奏的娶进来,曹慷等人也没了办法。
  如今有了姨丈,她的身份一下子成了大家闺秀,最重要的是有人脉,有娘家,有依仗,有正当壮年、朝野闻名的姨丈,有中了进士、举人的表兄,堪和庶吉士曹延轩相提并论。
  如此一来,家里谁也没有话说。
  真的能,这么快吗?纪慕云一点真实感也没有,心里飘飘然。
  “七爷。”她讷讷地,握住他捏着墨条的手掌:“若能如此,我,我此生便没有憾事了。”
  曹延轩举起手掌,连带她的手一起到唇边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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