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小举措

  卢植与马日建议放慢改革的速度,与民休息不是说说而已的。
  而是打定主意要趁着现在没有什么大的天灾人祸、内忧外患,先安稳一些,尝试着积累些钱粮。
  包括南方三州的屯田进程――虽然实际上因为投入不足,想快也快不了。
  刘辩着重盯着州郡长吏的吏治与各处的钱粮,并习惯性地将小事托付出去,只留意条目之后,他整个人都空闲了不少。
  现下的三公九卿,除了樊陵外、包括刘焉在内,名声其实都不错,也都颇有私德。
  整体而言,也能称得上一句众正盈朝了。
  别管是不是贬义,人家确实在这个时代有这样的名望,做的也确实不算差。
  而能出现在刘辩面前的历史名人,普遍已有官职,至多就是刘辩要不要插手来“揠苗助长”的问题。
  最典型的就是诸葛亮了,诸葛丞相年十一,跟着叔父诸葛玄在山阳郡,应当还处于为父亲异地守孝的阶段,就算刘辩想见一见他,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待他孝期结束,让诸葛亮以神童的方式成为童子郎。
  但有没有必要这么做?
  刘辩不确定。
  又如刘辩从前在整顿吏治时心心念念的满宠,从前他不知道满宠在哪,结果却在贾诩上奏请求批准的的校事部军假司马以上官员名录上看到了满宠的名字。
  然后刘辩才知道满宠是山阳郡人,此前为郡中督邮,后来奉太守之命代理县令,因拷打贪污的督邮张苞用刑过重而致其死,虽有了张苞明确的罪证,满宠仍弃官回家。
  这样刑罚手段过重的人虽然当过官吏,可除非刘辩用大力气去查,否则他的名字不太可能出现在刘辩的面前――作为犯人的情况除外。
  对于要被任命为军假司马的满宠,刘辩大可以将之升一级,以作施恩。可刘辩终究没有,只是批复了贾诩奏书上的官员任命。
  知道有这么个人在这,需要的时候能拿来用,便足够了。
  而在人事之外,静极思动之下,刘辩不是没想过如改良造纸术一般,再搞出点朝堂之外的东西。
  比如说取了郡邸中一个字的邸报,用以引导中央地方的舆论。然后,在了解完从雕版开始到像报纸那样大规模发行天下所需的费用后,刘辩觉得,还不如拜托他的老师郑玄多去太学谈经论道呢!
  而若是只到郡县,与公文又有什么区别。
  与之相比,《汉律疏议》虽然耗费更多,但其作为“吏事”必考的内容,印完之后却是实打实的可以拿来卖钱回本的。
  最终,刘辩倒也没完全放弃邸报的想法,而是在和卢植等沟通之后,选用了最省钱的方式先把此事定了下来――一至两月一刊,只下发到县一级,张贴布告,就连印刷都不必了,抄录足矣。
  上面记录一些朝堂上定下的大略等内容,等同于定期公文罢了。
  先留个引子,以备来日。
  第一份邸报开篇明义,在介绍了何为邸报之后,后面就是治政安民、鼓励农桑、崇尚节俭等等,都是些放到哪里都不算错的东西。
  在刘辩看来,最有价值内容是邸报的最后,通告百姓,从御史台在雒阳的府衙和校事部在南市的亭子到郡国中的监察从事所在,这些都是能受理百姓冤屈的去处。
  但实际上能起到多少作用,恐怕寥寥无几。
  然后偶尔微服出宫,刘辩也派人去寻王粲、孙策、马超、陆俊来作陪过。
  只是他没听说陆俊有个叫陆逊的亲戚,有些奇怪罢了。
  平日里,刘辩也有节制的进出蔡琰和唐婉的宫殿,他倒不是担心董太后和何太后联合派来的“间谍”,主要是刘辩不说想要长命百岁,起码要突破一下四十岁的魔咒吧!
  然而,轻松的日子没过去多久,刘辩便收到了一条坏消息――冀州刺史贾琮在任上染病离世。
  在刘辩被正式立为太子前那会,贾琮是第一个上书的,其在任上兢兢业业,冀州因此政治清明。
  就连平难中郎将张燕都感念贾琮的德行,允许贾琮派属吏进入山谷,贾琮也曾上书称,不出三五年,黑山军便可无患了。
  按照礼制,三公九卿、二千石、刺史等重臣离世,朝廷需要拨款用于葬礼。
  然冀州别驾沮授上书言明贾琮遗愿――“薄敛,不受遗”,替贾琮拒绝了朝廷和当地人捐献的礼钱。
  两汉厚葬之风盛行,薄葬往往与子孙不孝挂钩。如张汤幼时父亲去世,其母亲为了筹够下葬的黄金,不仅卖掉了家中的田地,还向富户借贷,一场葬礼,直接破产。
  早就有有识之士看出了其中的隐患,其中不乏名士以身作则,薄葬自身。
  对于这样的大臣,朝廷自当有所表示。
  但贾琮自举孝廉为郎官后,历任京兆令、交趾刺史、议郎、冀州刺史,最高不过千石的县令。
  最终,在尚书台的数个建议中,刘辩取了最高的一档,赠贾琮鸿胪卿,荫其长子为郎官。
  而在继任的人选上,刘辩点了回京参与编修《汉律疏议》的应劭。
  其实从贾琮的履历中也能看出点汉室升官的特点,从郎官到县令,再由县令到刺史,而刺史之后,一般会是两千石。中间可能会夹杂着议郎、谏议大夫之类的内臣官职,也可跳过中间刺史的环节。
  刺史低于二千石是毫无疑问的。
  这种现状与刘辩想要提高刺史地位、加强其监察权的想法背道而驰。
  不是刘辩不想提高刺史的官秩,然……好吧,就是刘辩想省钱而已,毕竟真要给刺史升官,不顺带着升一升别驾从事这样的从事史是说不过去的。
  其实如尚书令、御史中丞皆是千石,但要真论起权力,尚书令甚至还要高过寻常的三公。毕竟严格来说,三公府是执行机构,尚书台才是决策机构。
  刘辩想从刺史的任命入手,让刺史在官僚体系中的实际地位等同于二千石,毕竟刺史的权力早在几年前便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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