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专辑封面

  事实上最后唐德看到的也不是什么能够让人勃然奋起的照片。
  本身手机的镜头素质就很差,再加上昏暗的灯光,斯嘉丽也没有拍摄什么激动人心的视角,她只是把自己的锁骨拍了下来。
  不过即便如此,唐德依然感觉有些口干舌燥的。
  因为那些晶莹剔透的水滴在白皙的锁骨下方缓缓滴落,好像顺着缝隙就要钻入山谷之间。
  唐德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锁上了门。
  不过当清晨他走出房间后,突然又觉得自己锁上门真是太明智了。
  那些男男女女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或沙发上,一副嗑嗨了昏迷的模样,甚至有一些人身上的衣服都不翼而飞,露着光溜溜的屁股蛋子在客厅里被冷风吹。
  唐德扯扯嘴角,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什么案发现场一样。
  还好他熟悉的人除了杜德利以外都不在,吉米和阿波里昂估计还在房间里呼呼大睡。至于那个卡蒂的妹子昨晚提前回去了,应该是觉得自己搞不定唐德,又不甘心对别人下手,所以干脆放弃了这个心思。
  翘着脚尖从这群人身边穿过,唐德推开门来到院子里,然后就见到一颗‘内衣树’。
  “真会玩。”看着被五颜六色内衣装扮得好似圣诞树一般的树杈,唐德远远的躲开,边给吉米发了条短信边离开了阿波里昂的别墅。
  等他回到家里的时候,才收到吉米的电话。
  他的声音略有些颓废,应该是昨晚透支过多的缘故,不过精神头还是挺好的,他和唐德约定了几天后要去阿波里昂那里拿工资。
  因为达美乐的广告费是直接打给阿波里昂公司的。
  打发了吉米让他继续补觉后,母亲卡梅拉拎着从超市买来的菜推开门。
  “唐德,你猜猜我看到了谁?”
  “谁?卡梅拉。”唐德给自己烧了一壶热水,即便过了这么久,他还是不太习惯喝冷水,或者直接喝水龙头里的水。
  就连他两个弟弟都被他教导的要喝热水。
  感谢那位便宜老爹,在他生前也有类似的习惯,所以家里人没有什么阻碍就接受了这个习惯。
  但其实是因为唐德知道纽约的地下水管里使用了大量的铅管,尤其是贫民区。
  这些铅管因年代久远被腐蚀后会有大量的铅脱落蕴含在水内,如果就这么喝下去估计路易斯和雷吉亚斯的脑子会受到一些影响。
  所以唐德现在去谁家都是自带水的,或者干脆喝酒。
  只有身处于纽约才能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这里不是贫民的乐园,而是富人的伊甸园。
  在这里,有钱才有健康,才配叫救护车,享受最好的医疗资源。
  有钱才配享受美食,不用忍受那些粗劣奶油的增肥。
  否则普通人一旦被透支消费主义洗脑,开始超前消费,就会活在一堆厘不清债务里,再也无法脱身。
  就像母亲卡梅拉现在口中的人名。
  “汤姆,汤姆·布朗恩。”
  唐德皱起眉头:“他怎么回来了?出狱了?”
  这位汤姆就是曾经诺顿家的邻居,也正是那位被监狱债务差点逼疯的家伙。
  “不知道,我只是远远看到一眼。”卡梅拉没有细说,唐德也没有将其放在心上,或许是回来缅怀一下自己曾经的住处吧。
  当然,现在那里已经属于别人了。
  “叮铃铃!”手机这时候忽然响起,唐德拿起手机接听,结果里面传来了一个粗犷的嗓音:“嘿!Bro!”
  “嘿,雷蒙!”唐德一下子被唤醒了前几天的记忆,知道这位黑人老兄是来找自己讨论专辑封面的事情了。
  “哥们,我经纪人已经到纽约了,我们正在一起,你要不要过来!”
  “在哪儿?”唐德觉得自己确实可以去和他们聊聊,这是個机会,有不少导演就是从拍MV起家的。
  比如扎克·施奈德。
  “在披萨店……”雷蒙说出了一串地址,唐德点点头,那儿是黑人街区,平日里白人基本都不会去那里。
  不过有雷蒙在应该问题不大,而且自己这个面孔也不像那些纯正白人一样会遭人仇视。
  于是和母亲卡梅拉打了声招呼,唐德就出了门,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前往雷蒙口中的披萨店。
  一路上他看到很多肥胖的白人老哥在街上,在超市门口,一个个望过去就和小山一样,两百多斤比比皆是。
  而这和接下来在黑人街区看到的那些精瘦干练的黑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伙计!这里!”一进披萨店门,雷蒙的大嗓门就响了起来。
  其他用眼神打量他的黑人立刻放松下来,转过头继续吃自己的饭。
  唐德走到他们身边,和雷蒙对了对拳,就像黑人同伴之间常做的那样,他特意学的。
  果然,雷蒙在发现唐德一整套对拳流程完整走下来后显得很开心,他笑着拥抱了一下唐德:“棒极了!兄弟,这才对,这才是我们的homie。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唐德坐下后,发现眼前的人基本都认识,戴维斯,阿卡迪。
  还有之前跟在雷蒙身后的两位小弟。
  除了中间那位黑人,模样有些老气,光头,穿着西服、白衬衫和背带裤,看起来倒有几分非洲黑人的样子。
  “这位是我的经纪人,巴德曼。”不过雷蒙为他解开了疑惑。
  “听雷蒙说你的拍摄技术很好,把他看得梆梆硬。”巴德曼说话也比较幽默直白,看起来不太难相处。
  唐德和他碰碰拳头后,雷蒙又给他介绍其他人:“这是小贝、这是大麦。”
  “嘿,兄弟。”小贝留着一头脏辫,而大麦则是个爆炸头。
  几个人简单寒暄几句之后直入正题。
  “我们的专辑已经全部录制完成了,现在正在工厂压盘,不过在整张发售之前,要出一首单曲先热热场子!”雷蒙提到自己的专辑就一脸兴奋,似乎已经看到了光明的未来。
  但巴德曼接过话道:“所以我们现在需要一张足够吸睛的专辑封面!现在已经不是以前了,可以靠着DJ电台吹吹牛逼,就能让专辑卖出几十万套,冲上公告牌前列。现在的人都精明了,而且饶舌歌手也越来越多,我们必须吸引大众的目光才能取得成功。”
  巴德曼明显更冷静,比雷蒙更清楚唱片行业的现状,唐德能够从话语里听出他的不自信。
  再看看雷蒙,或许他也有所察觉,才会对专辑封面这种外在包装如此在意。
  于是他耸耸肩,说道:“那交给我,我想我可以给出一个足够吸睛的专辑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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