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这女人是真狠

  “切,傻戳,帝王蟹才是YYdS。”
  这人一起,她又从商城买了瓶红酒,拿出高脚杯,加头加冰块,继续享受她的美食。
  白瑾狼狈从她那跳出来,左闪右躲避开人群,到有祥云图标的布庄走了进去。
  很快就有人迎上来。
  他豪迈道:“把你们掌柜的叫出来,就说白少东家到,让他快快出来迎接。”
  白瑾有块晶莹剔透,象征身份的玉佩不见了,可以直接到店里找掌柜的拿钱。
  店小厮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掌柜的有事,出门了。”
  白瑾那个气呀。
  “他一个掌柜不在店里,没事干瞎晃悠什么,赶紧让他来见我,否则小爷我炒了他。”
  “公子见谅,您看这样行不,有什么事,和小的说,小的代为转告。”
  白瑾感觉自己这个少东家真失败,居然还有人不认识他。
  象征身份的玉佩又丢了。
  一时半全,是拿不出来了。
  “少特么放屁,快去把你们掌柜的叫来,否则要你好看。”
  店小厮见他气宇轩昂,不像做假,但掌柜的真不要。“公子,你明日再来,掌柜的一定在,你看行不。”
  他现在敏感,不宜出现于人前,到晚上在潜入掌柜家。
  打定主意,也就不为难他。
  出店门,绕过一户人家后院,围墙也不高,见四下无人,轻轻一跃,跳上围墙,又快速跳下去。
  扯到伤口,痛麻了。
  他摸到人家厨房,拿个食盒装菜,正好有只烤鸡,还从人家酒缸里倒了壶酒。
  身后突然有人大喊,“贼,抓贼了。”
  白瑾顺手拿个东西朝对方盖过去,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冲出厨房,翻身跳跃出去。
  左弯右拐,费好大劲才把人甩掉,回来时,相当狼狈。
  食盒伸到王辛月跟前,好似在邀功。
  一身黑衣,浓浓的血腥,引得王辛月蹙眉。
  “伤口崩了。”不是疑问句。
  对就是个定时炸弹,随时都要面临他爆炸的风险。
  还极有可能被系统收回才到手的二百两,花出去的八百两打水漂不说,还得还上当契,钱没赚到,还血亏八百两就气得直咬牙。
  “嫌命太长,做贼去了。”
  “以其被人追杀,随时都有可能送命,不好我送你一程。”接过食盒,一掌打在他胸口处。
  那是真下狠手。
  疼得白瑾龇牙咧嘴,倒在地,眉头都拧成麻花。
  好久他都没缓过来,冷汗都飙了。
  他怎么会觉得这女人好心。
  死抓王辛月的手,眼中恶狠狠的看着她。
  “你这粗鲁的女人。”
  “我要杀了你。”
  王辛月下手更重,在胸口的位置增加力道,凌厉的目光,比上午还甚,“你敢断我财路,我就不留你。”
  “我,我没有。”白瑾说话困难,眼珠泛白。
  感觉命悬一线,随时有可能过去。不明白,他什么时候断她财路,握住她的手也渐渐失了力道,瘫软下来。
  王辛月将人甩到一边,打开食盒,把里头的菜拿出来。
  想来这厮到哪家顺的,还热乎。
  起身看向窗外街道,不少人在找。
  重重拉下帘子,坐到桌前,扒开鸡腿,吸溜一口,吃完一个,又掰开翅膀,等她把那鸡吃得七七八八,骨头一丢。
  “味道不错。”
  “看在你还算有心的份上,我再给人包扎一次,但再有下次,我不介意亲自送你上天。”
  扯开他腰间带子,一剥开那层衣服。
  里头白布已经染红,都可以拧出血水来。
  解开,伤口也很恐怖。
  王辛月眉头都没皱一下,用最烈的消毒水洒到上面。
  就在白瑾以为自己要被折磨死掉时,王辛月撒上白色粉末。
  白辛月见白瑾只是蹙眉,硬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一想到随时都有可能丢失的一千两,更恨了。
  替他包扎时,更没有温柔可言,用力一扯,就跟绑粽子似的,往死里勒。
  等包扎过后,看都没看他一眼,反正他也动不了。
  王辛月躺在床上,拿出一本书,翘着二郎腿看起来。
  等累了,书丢到一边,睡了过去。
  白瑾直到他身后传来她均匀的呼吸声,从地上坐了起来。
  朝床边走去,模糊的侧脸,静静的躺在床上。
  相较于白天的张牙舞爪,此时的她温柔太多。
  有那么一霎那,他心动了。
  他想抱她,得到她。
  伸手,抚摸上那张细腻光滑的脸颊。
  心里另一道声音在否决他的想法。
  这是一个有夫之妇,还有了他们的孩子。
  如果是别人抢了便罢。
  然,这女人是他的救命恩人。
  要不然他也不会见她吃硬疙瘩心疼,特意顺了别人家的鸡。
  然,他的心动,注定压在心底的某个角落。
  抬起的手慢慢落下,他想要离开,可又舍不得,就靠在床沿边, 离她最近的位置。
  夜静悄悄,仿佛能够听到她的心跳,呼吸她身上若有若无淡淡的清香。
  顺回来的酒,还没喝,醉了。
  王辛月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地上的人,不知何时已离开。
  简单洗漱一番, 退了房钱,便离开。
  她不知,她前脚刚走,白瑾后脚就回来了。
  空荡荡的房子,还留下未点完的香薰,从窗外往下看,三三两两的行人,却不见她的踪影。
  “就这样走了吗?”
  他在心里默念。
  她的离开,仿佛心里的某个位置缺失了一般。
  坐在昨天的位置上,仿佛对面依旧坐着那个冷冰冰的女人,她在食无人食过的硬疙瘩。
  白皙的手灵活的敲开硬疙瘩身上的铠甲,食里头白嫩的肉。
  嘴里骂着最狠的话,做着最温柔的事。
  端着昨日顺回来的酒,一口口的灌下去。
  他醉了。
  有她包扎时抚摸过的余温。
  猛然间,他想不顾一切去找她。
  大概是心中的使命,战胜了一个只见了一面,还是别人家的女人,停住了跳窗的脚步。
  王辛月出门先到书店去,买了一张通往兖州的路线图。
  她又看了有关小说类的书册,这时代,写作风格还是比较保守。
  更多的是男女之情,后宫种马那种。
  难得有一个痴情男主,写的真不咋滴,从商城随随便便摘抄一本,都比这强,却特受当代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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