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不贵,它就值这个价!

  向太说话讲艺术、讲技巧,信息量也大。
  她露了马脚,对叶与墨的观察入微,证明她早就找到密切跟踪叶与墨的人了,怕是连叶与墨每天晚上几点睡觉都很清楚。
  凡事都有两面性,被人这样盯着,所做的事,也会被对方认为很真实。
  “向太找我,算她心急,她肯定会在两天内找你,你明天继续去找周开,还约在老地方见面。”
  “您不是真让我跟周开……”
  “你如果自己愿意,那我也没辙啊,男欢女爱,人之常情。”
  李博楠有点脸红了:“还是算了,我对他没感觉。”
  “向太找到你,会问你我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你就向她提条件,要钱,越多越好。再告诉她,我接下来想要吞并洪氏的生意。”
  “这样可行么?”
  不提条件,向太怎么能相信真伪呢。
  叶与墨无欲无求,人家也不相信,说想要吞并洪氏,至少可以暂时迷惑向家人。
  洪氏是块烫手山芋,尤其对于向家而言。
  洪、向两家有四十年的恩恩怨怨,他们再笨都不会去碰洪家的生意。
  向太已经知道洪进宝诈死的事了,正因为她看出这点,所以才没有当着颜九的面把洪天名带走。
  谁拿走洪氏的生意,向家人都无所谓。
  最好被人瓜分了才好呢,彻底让洪进宝倒霉,反而遂了他们的愿。
  ……
  情况比叶与墨预料的还要早,次日傍晚,向太就派人把李博楠接过去了。
  好惊险啊,叶与墨只要稍有犹豫,就会满盘皆输。
  时间过去五六天,一切太平无事。
  叶与墨接到沈金凤电话,她去了古玩街,来到一家百年老字号。
  负责接待她的人,已经六十多岁。
  老头将一个深色的盒子端到桌上,轻轻打开。
  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圆形的大玉,通体洁白,浑然天成!
  但这块的内部,明显有一些血丝,在光线照耀下,令人惊叹。
  “这是……”
  老头细腻的抚摸着它:“此为和氏璧。”
  什么?!
  和氏璧,这东西早就丢失了吧。
  历史上的和氏璧哪还有踪影,战国时期的宝贝,各国趋之若鹜。
  千年来,假和氏璧层出不穷,但都因为太过完美,不见血丝,专家认为是赝品。
  要仿造一块和氏璧不难,难的是上面隐约浮现的血丝。
  “姑娘,此玉并非真正的和氏璧,但它确是战国时期的宝物。”
  “当真?”
  “一点也不假,真的和氏璧早就失传了,这快玉是战国时期被人仿造的,流传到今日,虽不能与真正的和氏璧相较,确也无可挑剔。”
  没人见过和氏璧,说它是什么样,它就是什么样。
  关键还是血丝和年份,只要这两样被确认了,那它就是和氏璧!
  天呐,这玩意儿得是什么价格,无价之宝!
  像潘之庸那种酷爱古董的人,怎么舍得放手这块美玉呢。
  有沈金凤做中间人,叶与墨可以无条件相信。
  “老板,这块玉是什么价格?”
  “真正的和氏璧是无价之宝,说它值多少钱,它就值多少钱,具体的价格,我也不知道。但这块是假的。”
  “虽然是假的,确是战国时期的宝物,精美无比。”
  “五千万,你拿走。”
  不贵,它就值这个价!
  刚得到美玉之后,叶与墨就联系了孙小姐。
  见面的地方在夜总会,靠近屯门。
  叶与墨进入包间之前,就看到孙小姐和一个男人在闲聊,被那男人随便占便宜。
  两个人在里头暧昧无比。
  叶与墨没有打扰,等她出现,在隔壁开了个包间。
  等了十五分钟,孙小姐才过来。
  “叶总,不好意思,我做生意呢,不得已叫你来这儿的,你好像不大高兴。”
  “你现在在帮我做事,我给你的钱少么,这样抛头露面,很容易出事的。”
  “我是沈师傅的徒弟,干这行八年了,我很小心的。”
  她捋顺裙摆,颇具媚态的坐下,还点了支中华:“东西到手了?”
  叶与墨冲桌上的盒子努嘴:“自己看。”
  包间的灯没有打开,很暗淡,但盒子打开的一霎那,白璧无瑕四个字就充斥了这里。
  用手轻触,能感到一股温热。
  绝品!
  “我靠,有点像电影里的和氏璧。”
  “对。”
  “真的是和氏璧?!不会吧……两千多年失踪的宝贝,怎么会……”
  她二货了,看叶与墨微笑的神情,立刻也跟着笑起来:“假的。”
  叶与墨耸肩:“当然是假的,我哪有那个福分,能搞到真的。你小心啊,别打碎了。”
  玉块被孙小姐捧着,迎着微弱的光线观察。
  她眼睛瞪的老大:“漂亮,真是漂亮。潘之庸身边有很多专家吧,他玩了大半辈子古董了,假货难不住他。”
  “放心,真的和氏璧又没人见过,只是古籍中有记载而已,这块玉也是两千多年前的,跟和氏璧是一个时期的产物。”
  “好,我先收下了。”
  “你可不要犯傻,不能漫天要价,潘之庸固然喜爱古董,但也不会堵上全部身价来买一块玉。”
  “我懂,呵呵呵!和氏璧既然无价,我干脆就不喊价,把它投入市场上去,让喜欢的人自己来看,这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沈金凤果然离开,带出来的人不简单。
  二人分别后才一个小时没到,手机新闻上就出现了一则消息,港岛惊现和氏璧!
  而持有它的人,是战国时期楚国卿大夫的后台,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
  办事效率挺高,估计今天晚上,潘之庸要彻夜难眠了吧。
  清早,叶与墨五点多就起床锻炼,跑了二十多条街。
  回到家后,看见门外停着一辆车。
  她认识,那是王撕葱的车。
  满头大汗的叶与墨走进门,见小王哥坐在自己的沙发上吃东西呢。
  “王总,你不地道啊,我一个单身女人,你就这样闯进来,不怕我报警么?”
  叶与墨边走边笑,拿起桌上的水杯一饮而尽。
  “呵呵,咱们是朋友嘛,说这话就见外了,你看了新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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