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没有尊卑?不!赤子之心!

  “砰!砰!砰!”
  随着各个白骑那自然舒畅的射箭功夫,万箭齐发,一大波破甲大箭带着冷冽寒风,飞速朝敌人射去。
  不一会儿,被曹真用来抵挡防御的第一波虎豹骑便被放倒。
  接踵而来的则是数排横扫的连弩,短短几个呼吸,银白色的破甲箭便将上百个骑兵射杀。
  霎那间,曹真沉下了脸,仔细看去,眼底还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愤怒和恐惧。
  “黄旭,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啊,今日再次交锋,我定要斩杀了你!”
  “哈哈哈,曹真,又见面了,你有那个本事吗?”
  一袭银白铠甲,右手持红缨枪,甚为英姿飒爽的黄旭缓缓取下挂在身上的连弩,接着双腿轻轻一踢,得到指令的飒北风便如同离弦的箭一般,率先冲了出去。
  不过瞬间的功夫,他便将长枪放在了战马横向的装备架上,随后瞄准曹真一连射了数箭。
  曹真见状,脸色大变,赶忙俯下身子,躲在了战马的侧面。
  很幸运,并没有弩箭射到他的身上。
  但也很不幸,一支箭如同长了眼睛似的,直直朝马眼而去。
  下一瞬,战马的悲鸣声响起,接着下意识扬起前蹄,侧挂在马背上的曹真一个措手不及,差点儿从马背上摔下。
  就在他左摇右晃,竭力想要稳住身形的时候,黄旭已然冲到面前。
  只见他一边迅速将连弩挂在身上,一边从装备架中冲出长剑,直接一个横扫!
  “啊!!!”
  本就身形不稳的曹真重重飞出,摔了个狗吃屎。
  他刚准备扭头开骂,对面数千白骑便已杀至大军身前,急忙在地上翻滚了几圈,躲过了白骑的铁骑,却也让双方士卒厮杀到了一处。
  在数万人的激战下,原本就不算太宽的小道混乱非凡。
  曹真率领了整整三万大军,眼下也就最前方和白骑交了手,后方兵马见状,赶忙从侧翼上前,打算将白骑团团围住,来个前后夹击。
  大有要将以黄旭为首的白骑尽数剿灭的架势。
  不过白骑众人也不是傻子,在看清对方的意图后,几个为将者高喊道:“反杀出去!救天子!杀啊!”
  不知是不是被这几个为将者的跑笑声所感染,一个又一个的白骑开始在厮杀的同时怒吼,呐喊!
  短柄交接的声音,战马嘶鸣的声音,众人喊打喊杀的声音······在这条小道交汇,此时的战场,当真是混乱不堪。
  人与人之间压根儿就没有什么间隙,哪怕是骑兵之间的交战,也逃不过抬手间便和对方相碰。
  这样的情况,并不利于他们作战。
  但这也是有前提的。
  就好比戏煜曾经对黄旭说的那样,战场上,两军交战,在无法保证距离的情况下,双方的战士就像是两个装满水的桶,尤其是骑兵。
  双方的交战就像是两个木桶间的碰撞,想要胜利,那就得看两个桶子被撞碎的瞬间,哪个桶里的水更多,流淌的更汹涌。
  因为够多,够汹涌才能将对方桶内的水溅的四处飞射,才能如同一股洪流,冲散对方!
  很显然,就目前而言,白骑在人数上虽然并不取胜,但就个人实力来讲,他们完胜,也完全有能力将敌人冲散。
  就好比现在,不过是一次简单的冲锋,便叫敌军整整三万都陷入到了混乱中去。
  哪怕这其中还包含着曾经扬名北地的虎豹骑,也不见六千白骑有半点儿担忧。
  其实自打上了冀州战场后,活下来的那一千多白骑基本上都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手了,不但如此,他们在战场上表现出的英勇奋战,不畏生死也为如今增添了不少气场。
  除了他们外,剩下的那五千白骑也不简单。
  他们可不是什么新兵蛋子,而是从数十万大军中选拔出来的精英再通过各种挑战,最终才入了黄旭的眼,如愿加入的白骑!
  说白了,这些人也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其中不少甚至还是当初的青州士卒!
  故而对这些人来说,眼下这种小战场完全不足一提,大家早已见怪不怪。
  谁还没上过战场,打过仗呢?
  很快,黄旭便率领着白骑将曹真临时搭建起来的战阵和战营冲了个稀巴烂。
  他本想借此机会,将曹真这小子给解决了,可谁曾想,对方那些个士卒将曹真护的跟眼珠子似的,哪怕是丢了自己的性命,都要将曹真完好无损的保护起来。
  一连攻击了十余次,每一次快成功的时候,都有士卒如同死士一般冲到曹真的面前,替他挡下致命一击。
  时间一长,冲杀而来的白骑拿曹真还真就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得无奈离开选择其他人作为击杀对象。
  就在此地的战斗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的同时,天子车队也即将抵达此处。
  坐在第二辆马车内的曹丕不掀车帘都能听到远处传来的厮杀声。
  许久后,眼看着车队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面色暗沉的他果断掀开车帘站在车辕之上,眺望着远方的战局。
  如今的他大脑一片空白,压根儿不知道敌人来自哪里,也不知道对方是如何发现自己行动的。
  不过,当看到不足千米之外的地方,那一个又一个身穿银白铠甲的骑兵在战场上嘶吼着,浴血奋战着的模样,他眼底的凶光都快化为实质了。
  该死的,竟然是白骑!
  “这个黄旭真是该死啊!来人,快将天子车架团团围住,务必保护好天子的安危!”
  “一群阴魂不散的家伙,也不知是从哪儿闻着味追过来的?”
  在曹丕的心里,黄旭其实还是非常有分量的,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好分量和好印象。
  想当年,他们都还在徐州的时候,曹丕就被黄旭和贾玑还有小叔戏煜的另外一个义子蒲元坑的差点儿连亵裤都给丢了。
  那会儿为了平安回到许昌,自己差点儿没将身上仅存的,佩戴了好些年的玉给拿出去典当。
  就那在回去的路上也没少遭罪,回想起那段光景,他就觉得自己简直是惨到家了。
  而今,真可谓是仇人见面啊,黄旭!
  虽然说,提到黄旭的时候曹丕并没有到那种浑身发颤的地步,但当他看到这个人的时候,还是有些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
  两侧的士卒得令后大喝一声,接着彼此交错,保护曹丕和天子的接着保护二人,余下众人则汇聚成一股铁甲洪流,保持彼此并排的队列朝黄旭等白骑所在的位置冲去!
  只不过,他们的气势再强大,人数再多,也完全抵挡不了白骑的进攻。
  因为白骑的速度太快了,他们胯下的马都是千里挑一的大宛马也就罢了,就连每个人的骑射功夫都是一绝。
  顷刻间便冲到了曹丕后派去的兵马当中,吓得曹丕赶紧命大军后退。
  但是,倘若能从天上看到眼下的战况,就能看到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的至少十六支大军。
  这十六支大军乃是据点,早已习惯了在战乱中四处奔跑。
  此外,还有几个据点的士卒在逐渐向白骑靠近,打算悄无声息的将白骑死死围在正中央。
  最后这几处兵马的人虽然不多,但有一个算一个也都算是曹丕大军内最为精锐的士卒,可这些人却连白骑的尾巴都追不上!
  在这一次的战斗中,黄旭并未选择恋战,更没有想过贪功。
  别看他如今才二十几岁,勉强算是将军中最为年轻的层次,但他身上的那种非一般的沉稳老练,完全符合一个名将的特质。
  面对周围这些比自己弱了不知几许的士卒,哪怕数量众多,也足够他尽数杀光,然后拿去邀功,但他始终只是和敌人周旋,并没有丝毫的恋战。
  曹丕看着一连杀了个七进七出的白骑军队,心中相当纳闷。
  这一次的行动有多保密他最为清楚,哪怕是宗亲内的将军,知道的人也不过一手可数,就那还是因为需要他们来传递消息,才知晓一二。
  可以说,能知晓并且参与到此次行动中的人,基本上都是自己人,都是值得信赖之人,就连挑选出来的士卒也都是部队中培养出来的精锐,忠诚可靠。
  他想了一圈都想不明白,到底谁会走漏风声。
  亦或者······是小叔猜到的?
  说起来,曹丕和他父亲曹操一样,并不是个喜欢随便怀疑人的主。
  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倘若撇开这点来看,在没有内奸泄露的情况下,唯一的解释便是早在自己还未出发之前,戏煜便已经深谋远虑的到了今天······
  小叔还当真是妖孽到·····算无遗策啊······
  这个想法刚在他的脑海中盘桓,“嗖”的一声,不知从何处飞来一支箭矢,穿越了前方重重大军,径直划过曹丕的面颊,“嘭”的一声定在了马车架辕之上。
  在它尾巴晃出残影的同时,周围的内侍都被吓傻眼了,愣了片刻,便都跟不要命似的将曹丕团团围在最中央。
  远远望去,连曹丕的头发丝都看不到。
  其实在战场上,在一片混乱的情况下,想要杀死敌军主帅,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毕竟主帅身边别的不多,武功高强,随时能挡下致命一击的死士最多!
  他们会全方位无死角的围在主帅的身边,,哪怕你射出的箭矢角度再刁钻,也绝对进不了死士们想要保护的那个人的身。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看到这支箭的时候,曹丕也被吓了一大跳。
  虽然算不上肝胆俱裂,却也是当下一惊。
  不得不说,这支箭相当的准!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白骑在外的名声虽然不如黑骑显赫,为例好像也没有黑骑来的那般骇人,但自从他们的统帅由黄忠换为黄旭后,好像多了些寻常军队没有的特质。
  例如年轻有朝气,敢打敢平,意气风发,坚韧迅速······就好似一把出鞘的利刃!
  在这个当口,曹丕都忘了汉献帝刘协,其他人自然也顾不上去保护他,在一片乱糟糟的战场上,无数士卒就像是无头苍蝇似的,虽然没有到处乱窜,但也理不清到底该做什么。
  故而只能本能的选择去保护整支军队中最为重要的存在,也就是曹丕!
  毕竟所有的士卒都来自曹家,比起所谓的天子,曹丕这个主帅在他们眼中显然是更重要,也更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
  如此一来,便意味着天子周边的守卫并没有多少。
  好机会!
  黄旭瞅准了这个空隙,悄然集结所有白骑,打算在最敌人尚未反应之际,一举冲到天子的身边!
  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机会,也是他方才朝曹丕射去那箭的主要原因。
  既然不打算恋战,那最好的办法便是转移敌人注意力,趁着对方不注意,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天子的面前。
  只是想要转移对方注意力,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最起码,在那一箭射出去之前,完全寻不到机会。
  义父曾经过,如果找不到机会,那就要学会创造机会。
  很显然,他做到了,白骑也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天子座驾周围。
  这一场战斗,看着乱,但它来的匆促,去的也相当之快。
  还不等曹丕反应过来,原本如同一道铜墙铁壁的白骑便向天空飘落的鹅毛大雪似的,四散开来,纷纷扬扬,零零散散。
  虽然他们的身后都有着士卒在追击,但比起骑术,双方之间的悬殊到底不是一星半点。
  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黄旭带着一个同他年龄相差无几的青年一路狂奔,逐渐消失在自己的面前。
  且先不管曹丕是如何的愤怒,眼下那位被黄旭带出的青年男子,此刻可不太好过。
  因为长时间没骑过马,再加上打小没学过武,这会儿坐在战马上狂奔的他压根儿没有半点安全感,哪怕身后有人,他的身体都抖得跟筛糠似的。
  废话,最让他没安全感的就是身后这人好吧。
  谁知道他是敌是友?
  要知道,哪怕自己贵为天子,哪怕曹家人对他并未苛待,但长时间待在深宫之中的他看似被曹家照看的很好,养尊处优的,却始终没给他半分应得的自由。
  从来没感受过疾风的他虽说有几分好奇和快感,但更多的是对未知的一种恐惧和迷惘。
  故而,他下意识便蜷缩起身子,整个人趴在马背上,就像是一个煮熟了的虾。
  “嘿嘿,表兄,咱们还是第一次见面呢。”
  瞧着身前这个将自己如同虾米一般躬缩着的天子,黄旭一边驾马狂奔,一边露出了大白牙。
  “表兄?”
  原本噤若寒蝉的刘协闻言,身子忽地一震。
  “我义父乃是戏煜公爷,你喊他舅舅,自然就是我的表兄了!”
  “哦!原来如此······”
  听他这么说,刘协原本忐忑的心顿时放下不少。
  如此说来,这些人定是奉舅舅的命前来救自己的!
  舅舅啊舅舅,你可真是我的好舅舅!
  虽然在曹家过的还行,但到底比如在自己舅舅身边过的舒心啊!
  毕竟那是自己叫了十几年的舅舅!
  如今的刘协已经开始续起了胡子,他一想到自己身为天子,却被曹家,被曹操和他儿子曹丕操控的如同提线木偶一般,半辈子都没出过门,他恨呐!
  虽然说,从许昌到邺城,再从邺城到长安的路上自己也能掀开帘子看看外面的世界,但除此外,便再也没体验过人间烟火了。
  何谓合家欢乐,什么是热闹街市,温暖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他从不知晓。
  曾几何时,自己无数次从梦中惊醒,枕垫皆被泪水浸透,说起来也是可笑,自打自己成为了天子之后,这大汉的江山便同自己没了半分干系。
  想他刘协一生过了一半,却只是个空有天子之头衔,而毫无天子之权势的花架子。
  “此言不假,表弟,此次多谢你了!”
  心底有了数,刘协便不再躬着身子,勉强放松了些许。
  说起来自己还是第一次在马上疾驰呢,可得好好感受下。
  就在他调整坐姿,打算让自己看起来威武点时,黄旭的大掌便覆盖在了他的脑袋上,轻声道:“莫要起来,当心麻袋!”
  “麻袋?哪里来的麻袋?”
  刘协一脸懵,黄旭愣了一下,随即笑道:“麻袋指的就是咱们脖子上的脑袋,有一些咱们习惯性的叫法等你回了大营就明白了。”
  “从现在起,咱们要抓紧时间赶路了,倘若顺利的话,咱们日夜兼程,说不定回去还能赶上年关呢!”
  “到时候我陪你出去玩啊!”
  黄旭虽知道对方是天子,身份差距悬殊,但说到底,真正能被他尊敬的就只有一个义父,至于刘协,大家都是同龄人,他又何必拘泥于这些虚礼?
  故而说起话来没什么尊卑,或许这也和他年少轻狂,意气风发有关系吧。
  但刘协可不这么认为。
  陪我玩······
  这是多么质朴的言语啊!
  但自己活了半辈子,还是第一次听到。
  在他看来,这就是黄旭的赤子之心,令其大为震惊且深受感动。
  于此同时,他对戏煜也愈发的好奇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才能将如此年轻且有天资的将军收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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