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谁拿谁垫背

  年轻人讲述了一大通打猎经验之后,又从吉普车的后座拿起一个小箱子,打开,从中拿出一把信号枪,边演示使用方法,边说道:“马克号信号枪,四位女队长每人一把,如果遇到危险,请对着天空打响,其他队伍会尽快赶过去救援……”
  又是一通遇险如何发出警报和自救的知识灌输,让冼耀文见识到了年轻人的专业,心中猜测对方可能是出自打猎世家。
  五六分钟后,来到了抓阄环节,四个女的自动成为女队长,其他十个参与打猎活动的人都拿到一张纸条,众人把自己的名字写上,把纸条放进一个箱子里。
  接着,四女站在一起一阵谦让,最终是女主角排在首位,看书女排在末尾,四人轮流从箱子里抓出纸条,没一会,纸条就三三二二地被抓完。
  点名时,冼耀文有用心倾听,把每张脸和名字一一对应起来记住,他挺希望女主角点到他的名字,但事与愿违,他的名字从看书女嘴里吐出,而且他的另一名队友是李洛夫,不是英国佬。
  随着点名,众人按照不同的队伍分立而站,冼耀文和李洛夫站到了一起。
  “冼耀文。”
  “李洛夫。”
  握完手,冼耀文递给李洛夫一根雪茄,“李先生,我听过你的名字,华人在香港警察里职位最高的。”
  李洛夫接过雪茄,表示谢意后说道:“冼先生,我想你应该听错了,我有一个同僚,也是华人,职位比我高。”
  “这样啊。”冼耀文掏出火柴点着,送到李洛夫的雪茄头前,帮对方点上,“我想李先生应该有打算后来者居上吧?”
  “我不缺上进心。”李洛夫吸了一口雪茄,说道。
  冼耀文把刚才没吸完的雪茄重新点上,吸了一口,淡声说道:“德辅道的‘第一’大茶楼,冬天卖的腊味很好吃,改天一起过去尝尝?”
  “,我办公室的电话。”
  “我家里的电话是。”
  交换了电话号码,两人的聊天暂时告一段落,因为看书女过来了。
  看书女长了一张生不逢时的脸,往好了说是高级冷漠脸、鲶鱼脸,若是混时尚圈当模特,属于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那种,往坏了说就是扑克脸、死人脸,永远面无表情,即使是哭笑,也会在感官上看着假。
  这种脸初看惊艳,会让冼耀文的“冼耀武”有一丝冲动,但真把人家衣服扒光了,两三次最多四五次也就腻了,一张死人脸看着膈应,破坏心情,进而破坏气场。
  按相师的说法,此等妖女最是克夫,可远观,可亵玩,万万不可长相厮守。
  看着看书女的死人脸,还有公分左右的身高,冼耀文暗道:“可惜了,可惜了,无论是脸还是身材都适合当中华制衣的文胸首席模特,怎么就生在富贵之家呢。”
  正当冼耀文暗暗思忖,看书女已经来到他和李洛夫面前,面无表情地打招呼,“你们好,我是格蕾丝。”
  “亚当。”
  “洛夫·李。”
  格蕾丝看一眼手表,清淡地说道:“快到午餐时间,我们是吃饱再出发,还是带点面包马上出发?我建议马上出发,还有,我不打算带向导。”
  “我赞同。”
  “我也赞同。”
  领导的建议就是命令,且是死命令,队长兼女人说要马上出发,两个大男人还能说什么。
  冼耀文和李洛夫来到边上放面包和汽水的筐前,冼耀文拿起两瓶汽水就往口袋里塞,接着又是面包,压扁了往口袋里塞,尽量多拿。野猪群、死人脸,还有不带向导,三者结合给了他很不好的预感,补给多准备点没坏处。
  等拿好,他走到戚龙雀身前,悄悄说道:“精通爬树吗?”
  “我们那里家家户户种西洋苹果树,我从小爬上爬下。”
  “这里的树可没有苹果树好爬,等下上山后注意观察树,随时准备上树躲野猪。”() ()
  “是。”
  “多装几个面包,多带几瓶荷兰水,水壶里的水留到最后。”
  待几人准备好,一直没去拿面包的格蕾丝就带着一行人往大刀屻出发。
  一行五个人,参加游戏的三人之外,还有戚龙雀和格蕾丝的司机,说是司机,主职应该是保镖,手里拿着可以轰倒大象的号猎枪,腰的两边各挂着一把韦伯利左轮,枪套有讲究,是战术枪套,不用拔枪,只要上半身往后一仰,就能快速瞄准射击。
  就他这身装备,已经透露出他的战术特点“西部牛仔风格的快枪手”,就是不知道速度怎么样,能不能一秒钟把一支左轮的子弹射光。
  不管怎样,有一个高手在,冼耀文放心了一点,也更不放心,若是遇到的情况不严重,有高手在更容易应付,若是遇到的情况非常严重,需要牺牲一两个制造逃命空间之时,他有很高的被选中概率。
  “他奶奶的,能豢养这种高手,家世一定简单不了,投鼠忌器啊。”
  冼耀文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在不久之前设想的遇险预案里,一旦需要人牺牲,首选格蕾丝,现在应该改一改。
  来到山脚,往山上走之时,冼耀文改变了在队伍中的站位,他跟在李洛夫身后三米,视李洛夫为防弹衣、防刺服、防冲撞墙,路过每一棵粗树,都会在脑子里模拟一下最佳爬树方案。
  上了山,不时可以听到树上的鸟鸣,香港冬天的气候温暖,是不少候鸟的栖息地,半空中盘旋着不少黑鸢,时而落下抓住一只小鸟飞走,也能见到小葵花凤头鹦鹉扑棱着翅膀,冲着朝它扑去的黑鸢咒骂,“冚家铲”、“痴线”,一个个词从嘴里冒出来,不成句,却是人言无疑。
  小葵花凤头鹦鹉是鹦鹉中的蠢货,学人话有点困难,会说人话的肯定经常光顾居民区,一次次重复听到,无意中学会,且通过对人类情绪的识别,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词。
  小家伙的一组脏词救了自己的小命,格蕾丝和李洛夫纷纷举枪瞄准黑鸢,砰砰四枪,没打中,却也把周边二十米半径内的其他鸟全部惊走,只有小家伙和同类没被吓着。
  格蕾丝大概喜欢鹦鹉,放过枪后,就开始蛊惑树上的一只小葵花,宝贝、甜心等好词说尽,小葵花却没有搭理她,更别提落到她的手上。
  无奈放弃后,队伍继续往上,没一会儿就来到一个小山岭。
  小山岭树木稀疏,大部分表皮都被青草覆盖,只有少部分裸露着,入眼之处可以看到不少小型动物,躺在自家洞口晒太阳的猪獾,鼻子耸几下就闻到了人类的味道,嗖的一声躲进洞穴。
  两头豪猪旁若无人般在一块岩石上舔舐,大概是许久未遇到天敌,让它们打破了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也可能是身体缺盐分缺得厉害,让它们不顾一切。
  豪猪的肉味很鲜美,但是浑身刺和身上散发的恶臭成了保护自己的有力屏障,三人中无一人准备射杀它们。
  岩石丛中,果子狸和鼬獾灵活地来回穿梭,很难捕捉到它们的身影。
  唯有一头仰头叼食嫩芽的赤麂,长得蛮好看,也傻乎乎的,格蕾丝和李洛夫不约而同瞄准了它,冼耀文不为所动,一是他枪法烂,肯定打不着,二是这时候正是赤麂的交配期,不能打。
  司机大概也知道这个,他及时拦住了格蕾丝,“小姐,这是一只刚怀孕的雌赤麂。”
  格蕾丝不发一言收掉枪,李洛夫也是如此。
  汽水放在兜里难受,冼耀文起开一瓶,灌了一大口,找李洛夫闲聊,“李先生,你枪法怎么样?”
  “我在苏格兰场受训的时候,拿过射击比赛的第一名。”李洛夫装了一个淡淡的逼。
  “厉害,我在内地时也是扛枪的,却没有受过正规训练,一共只开过两次枪,一次打鸟,一次打到隔壁的靶心。”冼耀文亮了亮手里的猎枪,“枪在我手里还不如烧火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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