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日常

  “我可以教你,但我认为你不用抱太大希望。”
  古一的话让林顿有点无语,大佬有话能不能不要卖关子?这有起有落的,心脏受不了啊。
  “魔法是源自灵魂的力量,需要有纯粹透彻的灵魂,单就这一点而言肉体则是累赘,肉体越强,对灵魂的束缚就越强。”
  “你的肉体实在太过强大,我也不确定这会不会导致你无法感知魔力。”
  古一继续解释着,几句话就让林顿明白,说到底还是超人的身体惹的祸,因为太强而无法学习魔法,着实让人郁闷。
  不过林顿还是想试试,万一能学会呢?
  古一没说什么,而是拿出一个手指虎一样的东西递给林顿。
  “这是悬戒,可以帮助你更好地掌握空间。”
  古一说道,传送门就是一个不需要向维山帝借力的法术,也是卡玛泰姬的基础法术之一,正好适合林顿这个“初学者”。当然,基础法术不代表这个法术简单,事实上它易学难精,大多数卡玛泰姬的法师都是借助悬戒才能使用。
  林顿自然认得号称漫威十大神器之一的悬戒,当即将其戴在手上,开始对着空地不停画圈。
  “是这样吗?”
  他问古一。
  “静下心来,要调动灵魂的力量,心之所向,灵魂归引,即为安身之处。”
  听完古一这句话,林顿就大致明白了这个法术的原理了,灵魂不受物理规则影响,没有距离远近的说法,只要有指引,并且灵魂够强,一瞬间可以到达宇宙的任何地方。
  这个法术就是利用这个特性,用灵魂之力锚定空间,再打开传送门,然后身体和灵魂就都可以到达目的地了。
  林顿觉得大多数空间移动类的法术都差不多是一个原理,但明白归明白,做到却很难,透过悬戒,他已经感受到了空间的变化,并完成了对灵魂之力的牵引。
  从这点来看他的魔法天赋貌似还不错?
  但问题在于,他的法术已经到了最后的一个步骤,却发现念头拽不动他的灵魂。
  就好像他准备举起一个杠铃,试了好几次才发现,这个杠铃被人焊在了支架上,还缠上铁链子挂了十几把锁。
  林顿不信这个邪,明明都有感觉了,怎么能萎呢?开始疯狂画圈。
  古一看得直摇头:这孩子嗔念有点重啊。
  “林顿……”
  她刚准备制止,却突然发现,对方面前出现了一连串火花。
  随着一阵噼里啪啦,林顿成功画出了一个传送门,对面也是他的游泳池。
  “yes!”
  林顿激动地一挥手,转身看着满脸惊讶的古一,得意道:“怎么样?大师,我是不是传说中的魔法奇才?”
  古一皱起眉头,她发现林顿那深不可测的潜力突然消失了,这种东西是能随便消失的吗?
  “你是怎么做到的?”
  她好奇地问道。
  林顿嘿嘿一笑:“保密。”
  其实很简单,既然用不出法术的原因是氪星人的肉体太强,那就不要这个肉体不就好了?他又不是真的氪星人血统,把大超的模组一关,万事大吉。
  当然,在他关掉大超模组的瞬间,终端界面上的数值就变回了最初的,这应该是T病毒带来的提升。
  这也意味着,除了模组带来的提升,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变强,而这样的变强才是永久的。
  林顿突然意识到,魔法也必须要好好学!不止如此,以后遇见其他的能力,能学的都要学,全方位发展,不能偏科。
  古一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啧啧称奇,不过也没多问,而是挥手从远处取来了一本书,交给他:“这本书里记载的是一些你能学习的法术,还有关于魔法的基础知识,你拿回去自己看吧。”
  林顿收下书,爱不释手地摸了摸封皮,问:“看完之后呢?”
  古一笑道:“你不是已经学会传送了吗?随时可以过来。”
  林顿顿时喜出望外:“好勒!谢谢师傅!”
  古一板起脸,不停摇头:“不要叫我师傅。”
  林顿一拍脑袋,就地一跪:“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古一:“……”
  ……………………
  回到自己的小窝,林顿美滋滋地点了一家披萨店的外送服务,虽然古一最后也没同意收他,但是起码没明确拒绝,以后多去她面前露露脸,这事儿就成了。
  回到别墅的第一时间,林顿就重新加载了大超模板,不然没有安全感,毕竟这房子是某个黑卤蛋安排的,谁知道他有没有坏心思呢?
  想到这,他又仔仔细细把每个角落都检查了一遍,再三确认神盾局没有在房子里安装监听装备,这才放心开始享受披萨。
  说来也奇怪,黑卤蛋这么放心他?
  第二天,林顿早早起床,出门沿着大街慢跑了一圈,大概十公里左右,虽然对他来说,这样起不到什么锻炼效果,甚至连汗都不会出,但是能让心情变好。
  趁着吃早饭的功夫,他拿出那本魔法教材,借助这大超模组带来的记忆力,将里面的内容背了下来,但是光背下来没用,魔法不是文综,背会就能用。
  里面有很多密言、符文、咒语等等,都需要用魔力感知才能真正理解,但这些还不急,等晚上把模组关了再慢慢体会。
  他准备白天出去转转,毕竟两辈子都没来过洛杉矶,现在要住在这儿了,总得好好逛逛。
  马里布距离洛杉矶市里还有大约英里(四十多公里)的距离,得开车去,林顿先来到隐藏安全屋里,挑了一把枪,一会儿可以顺便去靶场练练射击。
  黑卤蛋给林顿配的军火不少,林顿挑了半天,最后选了一把史密斯威森M左轮手枪,这款枪是.口径,使用马格南手枪弹,号称是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枪,又称“手炮”。
  其实对于普通特工来说,左轮手枪不算是个好选择,装弹慢,射速也比不上自动手枪,用左轮和敌人交火,非常容易陷入火力不足的尴尬境地。
  但左轮帅啊!对林顿而言,帅就完事了。
  银色的枪身,黑色的橡胶握把,他这把是短枪管的型号,枪身的比例刚刚好,看起来颇具美感,握在手里还能感觉到一阵阵寒意。
  林顿推开弹仓看了看,颗黄澄澄的子弹都快赶上他的手指粗了,因为口径太大,这把枪的弹容量也只有发,而不是一般左轮手枪的发。
  不过对林顿来说弹容量什么的都是浮云,他有挂!
  ……………………
  时空调查局初级武器模组(当前形态:无)
  “请选择幻化模板。”
  “当前可选择模板为:G手枪、雷明顿M霰弹枪、MP冲锋枪、MA卡宾枪……”
  ……………………
  因为在安全屋里,周围都是武器,所以模组显示了一大堆可以模组化的选项,林顿翻了半天找到了M,果断确定。
  于是界面变成了:时空调查局初级武器模组(当前形态:史密斯威森M,注:可无限发射。能量守恒?忘了它吧,从今天开始当个挂逼。)
  林顿把左轮在手里转了几圈,然后插回腋下的枪套里,离开安全屋。
  神盾局给林顿配的车是一辆改装过的牧马人,强化了动力系统和操控性,配备了隐藏式的车载机枪和榴弹发射器,还加装了神盾局黑科技版的防弹装甲,虽然外表看上去和普通的牧马人没什么两样,实际上完全是两种车了。
  林顿把车开出地下车库,顺手打开了顶蓬,阳光照在他身上,无比惬意。开顶蓬这个功能是他特意让加上的,这样就能一边开车兜风一边变强了,为此还去掉了原计划的氮气加速功能。
  刚开出门,一辆林顿认不出牌子的超级跑车从路上驶过,向着托尼·斯塔克的豪宅而去,他眼尖,看到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开着车,副驾驶坐着一个金发美女,女人嘴里在不停念叨着。
  “Boss,关于阿富汗的行程,说实话,我不是很……”
  林顿听得清清楚楚,虽然还没觉醒超级听力,但只要他愿意周围五百米内的声音已经逃不过他的耳朵了。() ()
  他扬了扬眉毛,没想到这么快就遇见这狗大户,而且看样子他马上就要变成钢铁侠了,旁边那个美女应该就是小辣椒吧。
  跳过这个小插曲,林顿很快就来到洛杉矶市里,第一站自然是好莱坞,不过因为游客太多,他只是随手拍了一张中国剧院的照片,没多停留。
  路上,林顿给吉尔打了个电话。
  女警在三个月前就回到了洛杉矶,最近通过了LAPD的考试,重新当上了警察,正常流程肯定没这么快,但吉尔情况特殊,本就是警察出身自身素质过硬,又有浣熊市幸存者的身份,美国政府急于安置开了绿色通道,再加上神盾局暗中打招呼,自然顺利入职。
  不过她现在只能从普通警员做起,今天是她第一天入职,白天没空,林顿只能约她一起吃晚饭。
  开车在城里漫无目的地转了转,林顿对洛杉矶的道路就基本熟悉,他之前就把地图记了下来,现在实地走过之后,已经可以冒充本地人了。
  下午,他来到一家名叫“武装国度”的武器店,他找了半天才找到这家带靶场的,等吉尔下班的这段时间,他准备练练枪,就是这家店的名字让他有点熟悉。
  林顿用的是自己的M,专练美式居合,没有用店里的弹药,所以只交了美刀的入场费,平均一个小时美刀。
  很快两个小时过去,他现在基本能做到秒之内清空弹仓,并且%命中了,当然这里的清空弹仓指的是打发,然后假装装子弹,他怕店老板看到可能会吓死。
  其实武器店老板已经吓傻了,这家伙拿着M打了整整两个小时,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史密斯威森M!不是什么玩具枪,普通人打一枪手都容易受伤,这牲口居然连着打了两小时,毫无疑问这人的臂力和握力都强得可怕。
  更别说他身上是怎么藏下那么多子弹的?
  细思极恐,武器店老板已经决定以后打死也不招惹这家伙了,当即给林顿办了个会员,以后买枪打折,租用靶场打折。
  林顿心满意足地离开,出门遇见了三个黑人,看起来年纪都不是很大,其中一个瘦瘦高高的黑人男性说rap似的,嘴里蹦出一连串的话,这些话里刨去占了一半词语容量的Fword,剩下就是买枪做生意什么的,林顿也没太在意,黑人帮派而已,在洛杉矶还挺常见的。
  另一个身材强壮的黑人骂了一句“你这个蠢货”,从林顿身边走进武器店。
  林顿坐上车,向约好的餐馆开去,地方是吉尔定的,是一家中餐店,距离她上班的地方不远。
  吉尔比他先到,林顿进门就看见女警在向他招手,这一年两人倒是没见几面,主要是因为他的培训是封闭式的,但两人也经常在网上联系。
  “嗨!好邻居。”
  吉尔的气色不错,看来重新入职成为警察让她心情很好。
  “嗨!超级警察。”
  林顿见女警这么开心,也觉得心里有种轻松愉悦的情绪涌起。
  两人点了三个菜,又要了两瓶啤酒,用吉尔的话说就是庆祝一下,因为算起来他俩都是今天正式入职。
  “干杯!恭喜你培训结束。”
  吉尔举起酒瓶,和林顿碰了一下,十分豪爽地喝了一大口,很快白皙的脸上就升起一团淡淡的红云,也不知道是酒精的影响还是心情过于激动。
  “恭喜你又当上了警察。”
  林顿也喝了一大口,这点酒精对他已经毫无作用了。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主要是听吉尔说工作的事,对于要从普通警员做起这件事儿,她倒是没什么怨言,她不是那么矫情的人,并不在乎岗位,但是她的新搭档让她很无语。
  “我觉得他有点,怎么说呢,种族歧视。”
  吉尔小声说着,顺便夹了一块糖醋里脊放进嘴里,“而且他对我的态度很奇怪,具体的我说不上来,总之我不喜欢。”
  林顿把这个人默默记在心里。
  不过这个人只是吉尔的教官,等她的考察期结束,可以不和这个人做搭档。而且吉尔虽然从头做起,但她的履历在那摆着,只要洛杉矶警局的高层眼睛不瞎,不可能让这么一个精英浪费了。
  吉尔大概率会升得很快。
  “该你了。”吉尔说累了,“你都需要忙什么呢,特工先生?”
  林顿咧嘴一笑:“待着,没事儿干。”
  吉尔恍然大悟:“等任务?”
  林顿点点头。
  吉尔想想自己天天在街上巡逻,风吹日晒的,忍不住有点小羡慕,不过她既然选择拒绝神盾局的邀请,就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轻易动摇,相对于加入一个不知底细的神秘组织,她宁愿天天巡逻。
  除了找安布雷拉的茬,她最想做的事就是,成为一名好警察。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吉尔的同事突然给她打电话,邀请她去酒吧庆祝入职的第一天成功渡过。
  “几个今天和我一起入职的新人,要去庆祝一下,我们一起去?”
  吉尔放下电话,向林顿问道。
  林顿差异:“我能去吗?”
  吉尔嘿嘿一笑:“你不也是第一天入职吗?走吧!”
  两人快速吃掉剩下的菜,结账离开。林顿告诉吉尔有机会亲手给她做糖醋里脊,这家店做的一点都不正宗,吉尔欣然应允。
  因为喝了酒,林顿没有再开车,虽然喝不醉,但也不想惹麻烦,反正之前停到了停车场里,明天再来开就是了。
  很快,两人来到约好的酒吧,在一片昏暗的灯光里找到了吉尔的同事们,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白人男子,一个年轻的亚裔美女和一个瘦高的黑人青年。
  “嗨!伙计们。”
  吉尔热情地和同事们打了声招呼,然后向几人介绍了林顿,又为林顿一一介绍了几名同事:中年男人名叫约翰·诺兰,亚裔女子叫做露西·陈,黑人青年叫杰克逊·韦斯特。
  林顿和几人打过招呼,有点诧异地看着约翰,他记得吉尔说的这些是今天一起入职的同事,不应该都挺年轻的吗?怎么还有个快到保质期的?
  约翰的兴致不是特别高,似乎心里有事,吉尔告诉林顿,这个中年菜鸟警察入职第一天就遇见了人命案子,现在心情不太好。
  大体经过是这样的,约翰的教官带着他去处理一宗家暴的报案,约翰隐约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但是没有来得及向教官反映两人就离开现场了,结果后来这一家人真的动起手,男主人被刀刺中脖子,失血过多而死。
  约翰觉得是自己没及时报告,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很是自责。
  林顿和吉尔坐下后,几人一起开导了约翰一番,让他的脸色好了很多。
  “你男朋友可真帅。”
  这时,露西对吉尔挤眉弄眼地说道,她虽然是亚裔,但很开放,刚才安慰约翰的时候就很卖力,毫不掩饰对这个中年大叔的好感。
  吉尔听到这句话没有回应,悄悄瞥了一眼林顿,林顿倒是有点不好意思,老脸一红:“不,我们不是……”
  话没说完,他感觉到气氛不对,仿佛一个大大的“危”字飘在自己头顶,快速扫视了一下众人的神情,三个新警都面露诧异之色,吉尔虽然脸上挂着笑,但眼睛里却闪过一丝失落。
  这一瞬间,林顿仿佛想到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到,本能地话锋一转:“……至少现在还不是,其实……好吧,是我还没来得及表白。”
  “噢!”
  三个新警一阵起哄,约翰倒还好,毕竟年纪大,阅历足够多,只是笑着拍了拍林顿的肩膀,露西和杰克逊就表现得很激动,大有让林顿现场表白的架势,不过只是激动了一会儿,毕竟大家还不是特别熟,两人的分寸把握得还是很不错。
  几人喝了不少酒,气氛越来越热烈,彼此也快速熟悉了起来,露西和杰克逊登台唱了首歌,然后三个新警撺掇着林顿和吉尔也去合唱了一首。
  林顿一再表示自己不会唱歌,吉尔就做主选了一首经典的《我心永恒》,两人的唱功都只能算是普通人的等级,唱得不难听,勉强算是中上水平,但下台后,露西告诉他们,大家都听出了真情流露。
  两人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彼此眼里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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