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恋爱指南

  第章恋爱指南
  面对纲手的邀请,青雉断然拒绝:“不去,我要执行抓宠物的任务。”
  他可不想跟纲手一同回去,怕误会。
  纲手热情地提出想要主动帮忙。
  青雉摆手拒绝:“不用,你先回走吧,我百分百抓宠物的完成率,可不能因为这次就破戒。”
  “那我走了啊。”
  纲手的声线有几分幽怨,嘴巴不太满意的嘟囔了起来。
  这个魂淡竟然敢赶她走。
  完,她转身走了几步,扭过头,视线越过肩膀,只见那个魂淡竟然头也不回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纲手鼓腮瞪眼,连忙绕到青雉跟前,气鼓鼓:“等等,你难道没有什么话要对我吗?”
  青雉感觉莫名其妙:“我为什么要对你话?”
  “呃,因为……”
  纲手突然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声音越越。
  “话我突然发现伱最近很奇怪。”
  纲手脸色绯红,眼神飘忽,语无伦次:“我、我我我这是因为你救了我,所以想帮你一点帮罢了。”
  “原来如此,那你早啊,不过很遗憾,我不需要你的帮忙。”青雉朝她甩了甩手,脸上和嘴上在很嫌弃:“当看到你把钱全部送给那些穷人,却一点都不给我留,我就气不打一出来,你赶紧走吧。”
  “哼,好心当成路肝肺,走就走。”纲手气哼哼,扭头就走,双手握拳,走路带风,走出气壮山河般的气势。
  目送纲手的苗条的身材,青雉半阖的眼皮深处露出若有所思的光芒。
  纲手转过脸,画风一变,跟前一秒判若两人:“真不用我帮忙?”
  青雉没有话,双手交叉在胸前,比划了一个大大的x形收拾,意思很明显了。
  “哼~”
  …………………………
  …………………………
  纲手回到木叶后,第一时间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三代火影,中间有适当的修改,主要是删改了青雉的戏份,这是青雉的特别嘱咐。
  纲手了解他不喜欢出风头的性格索性也就答应了,添油加醋,替换成一个路过的陌生人救了她。
  猿飞日斩听罢,眉头皱起,露出难过的表情,连了几句“回来就好。”
  要是纲手出事,他是真的不知道将来有一入土,该如何面对初代火影与二代火影。
  “猿飞老师,我准备接下来停止一段忍者的任务,这段经历,让我深刻意识到我的实力还是太弱了,需要多加勤奋修炼才校”
  对于纲手这个要求,猿飞日斩没理由不答应,并表示她想修炼多久就多久。
  退出火影办公室,纲手没有立马去找她的水户奶奶请教该如何修炼,而是径直进入一条街道,这是木叶最繁华的商业街道,一眼望去,全是鳞次栉比的店铺。
  七拐八拐,最终来到一家书店门口。
  望着进进出出的客人,停驻良久,犹豫要不要进去。
  沉默良久,纲手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再度出现在这里,只不过这一次,脸上多了一副墨镜,头上绑着头巾,还蒙着面,鬼鬼索索,深怕自己被认出来。
  她鼓起勇气,刚要进去,身旁就传来一道阴柔的声音。
  “纲手。”
  做贼心虚的纲手吓了一跳,闻声看去,那是一名穿着和服的少年,一双金色竖瞳宛如蛇瞳,还有紫色的眼影,清秀的脸庞中带着几分妖冶。
  “啊,是大蛇丸啊。”
  纲手惊呼其名字:“你怎么在这里。”
  “我过来凑巧买几本书。”纲手看着穿装打扮古怪的纲手,不免好奇,上下打量了几眼,发出迈向青春期而变得磁性声调:“倒是你,怎么会穿成这个样子,裹得跟木乃伊似的。”
  这大夏,纲手睁眼瞎话:“呃,我有点冷。”
  大蛇丸眯起鎏金色的瞳孔:盯……
  “干、干嘛……”纲手心虚。() ()
  大蛇丸直球发言:“现在是大夏。”
  Σ︴纲手咳嗽两声:“我最近去了铁之国执行任务,所以一时半会没适应回来。”
  大蛇丸狐疑地看了一眼,脸上就差写着不信。
  纲手被看得发毛:“大蛇丸,你什么时候对我的私事感兴趣了……如果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大蛇丸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我去买书看了。”
  完,他朝着纲手礼貌地挥了挥手,以示告别。
  纲手嗯了一声。
  两人擦肩而过,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纲手故意放缓脚步,眼睛余光若有如无观察大蛇丸的动向,直到他完全进入书店,这时,纲手突然原路返还,躲在一个荫蔽的角落礼貌,偷偷摸摸观察书店门口。
  约莫过来几分钟,纲手见到大蛇丸离开,这才松了口气,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入书店,动作要快,以免发生偶然。
  过了一段时间,纲手提溜一个黑色袋子,离开书店。
  又过了一会儿时间,机智的大蛇丸原路返回,询问起店员,纲手买的是那一本书,根据指引,他好奇地来到刚才纲手买书的区域,拿起一看,只见名字上面赫然写着:《恋爱指南》这几个大字。
  大蛇丸一愣,纲手就买这玩意?
  顿时感觉心意阑珊,兴趣缺缺。
  他还以为纲手买了什么东西,原来就这,无聊。
  倒不是他不懂,而是她觉得男女之事情很无趣,哪有研究东西来到有兴趣。
  况且,纲手到了这年级,有这想法在他看来本就属于很正常的事情,索性也就没放在心上。
  ………………
  千手族地,一间洋房。
  某房间,纲手双手抱头,如晴霹雳,一时间难以接受。
  根据这本《恋爱指南》上面所描述的内容:她纲手,竟然是喜欢上那个笨蛋了。
  这是是病啊。
  而且根据中所描述,她这病的还属于不轻。
  “不是吧,我堂堂初代火影的孙女,竟然会看上这个笨蛋。”
  话虽如此,纲手心里其实比任何都清楚,要不然也不会前几对青雉表现出那副女孩子家家姿态。
  她现在有这样的表现,不过是做着最后的傲娇,口嫌体正直罢了。
  纲手趴在被被窝,捂着发烫的脸颊,左右打滚。
  这种奇妙的感觉,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发生。
  只要一想到青雉为了救自己在战斗表现出得英勇姿态,纲手内心里哔哩哔哩的,同时还扑通扑通跃动不止。
  “怎么办,怎么办?难道我要向那个笨蛋告白吗?
  “可万一,她拒绝我怎么办?”
  “不,不会的,我长得这么漂亮,我喜欢他,那是他上辈子拯救了世界修来的福气。
  “他要敢不知好歹拒绝,我就打爆他的鸡头。”
  着着,纲手愈发没底气,声音愈发细。
  因为他知道,以青雉的脾气是真的干出来啊。
  不行,不能告白,万一被拒绝岂不是要尴尬死。
  纲手摇头如拨浪鼓,掐死这个决定。
  而且,她刚才在那本《恋爱指南》开篇就讲了:
  喜欢一个人,对他、对她告白,结合在一起,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但那是错误的。
  恋人之间也有明确的权利关系,压迫着与被压迫着,被耗尽心里者与坐享其成者,胜者与败者。
  阁下若是想养尊处优地生活下去就决不能做那个失败者。
  恋爱就是战争战争。
  换句话,先告白的人就是输家。
  所以基于观点:
  她。
  纲手。
  决不能向青雉告别。
  要告白,那也必须要由青雉对她告白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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