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第九十八章
  东来顺的羊肉片切得薄薄的,一片连一片摆在雪白瓷盘中,像一朵盛开的玫瑰花。
  羊上脑、羊瓜条、鲜百叶、羊腿肉、羊尾油,外带鱼肉丸子,鲜虾,菘菜、茼蒿、粉丝、冻豆腐
  见锅里的水逐渐沸腾,纪慕云把自己面前点着“福”字的酱料搅一搅,尝了尝,和记忆中一样香甜,韭菜花酱豆腐芝麻酱耗油就不用说了,除了虾油和黄酒,还有别的独门配方。
  “我在家的时候试过。”她放下筷子,用长木筷把羊肉放进锅里,“怎么也调不出这里的味道。”
  曹延轩剥着糖蒜吃,“你若做得出,人家几百年的生意也不用做了。”
  说来奇怪,他出生金陵,喜欢清淡口味,到京城小住,爱上吃羊肉,什么葱爆羊肉,涮羊肉,像地道的北京人。
  纪慕云喜欢火锅的氛围,热乎乎一家人聚在一起,你爱吃丸子,我抢你放的羊腿肉,他用烧焦的烧饼蘸调料
  仿佛一眨眼,那些欢乐的时光就随着童年消失了。
  只剩眼前人,还好有眼前人,可惜,眼前人从来不真正属于她。白雾遮住视线,纪慕云忽然伤感起来,探身向前,抓住曹延轩手掌摇一摇,便放开了。曹延轩有些奇怪,用筷子敲敲铜锅,“想吃什么,自己点。”
  她摇摇头,用自己的筷子夹浮在汤面的羊肉,大口大口吃起来。
  五月的京城已经热起来,太阳猛烈的时候动辄一身汗。运气不错,前日下雨,今早出门的时候空气清凉,天空中浮着云彩,绿芳还带上了一件薄披风。
  说起来,吴姨娘郑姨娘和远在金陵的于夏两人不同,纪慕云不会吃醋,便起了结交的心思。也不知什么时候返程,和六爷身边人熟络些,没有坏处。两位姨娘是生了子女的,看穿着打扮,平日颇为受宠,手里不缺好东西,年纪又比她大。
  往门口走的时候,有一家卖桃核微雕的,吸引了两人的目光:小小的桃核,雕的有十二生肖,有十八罗汉,有善财童子和龙女,有莲舟、有亭子、有弯弯的拱桥,活灵活现的颇为可爱。
  不过,纪慕云也高兴不起来了,沿着河岸疾步前行,仿佛要把不开心的事远远丢在身后。
  再端上来的就贵重多了,有衔着红、蓝宝结的赤金拔丝丹凤,有镶着莲子米大明珠的金钗,有大西洋珠翠叶嵌的宝花,有镶红宝点翠金簪,令人眼花缭乱。
  是个讲道理、不为难人的,曹延轩赞叹。
  说起来这葫芦没什么稀奇,就是色泽鲜亮得如同初夏繁叶,系个猩猩红络子,摆在多宝阁就很醒目--昱哥儿一定喜欢。
  一阵带着雨气的春风吹过,荷叶像撑着伞的山精野怪,在河面左摇右摆。
  纪慕云吁口气,告诉自己“今日可是丰收了”,欢欢喜喜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我自己的足够了,想给家里人带一样--那个珠簪正好。”
  太贵重了,要花很多钱,纪慕云迟疑着。在曹延轩心里,她不是寻常女眷,是饱读诗书的大家闺秀,精心培养的千金小姐,如今跟了自己,难得出门一回,下回来京城还不知什么时候,几百两银子算什么?
  女掌柜笑着恭维“您两位眼力真好,姑娘皮肤白,戴什么都出挑”,把两样首饰小心翼翼用绒布包好,放进匣子。
  他带自己出来,是他的心意,不能太奢侈。纪慕云已经挑了一根金凤簪,便把注意力放在其他首饰,一边赞叹珠钗上的明珠浑圆温润,盈盈发光,一边又放不下珠翠宝花--按说,她已经有碧玺珠花了,珠钗还没有,可那朵翠花是用翡翠、红宝和细珠按西洋工艺打的,做成碗口大的牡丹,翠羽楼没有。
  她从未提起昔日的事,更不用说主动讲述了,曹延轩用心听着。
  纪慕云拈起一根纤巧精致的凤簪细瞧,赤金累丝工艺,外表没什么稀奇,只有风口里衔的灵芝是红宝石的,并不像翠羽楼的凤簪一般大张旗鼓地镶宝、点翠,九根凤尾顶端是青绿珐琅打造,在空中铺开得十分曼妙。
  红漆描金的匣子在案几上一字摆开,新进来的女掌柜一一打开来,有赤金凤簪,有垂着珍珠流苏的琉璃钗,有梅花头、荷花头红玛瑙簪子,有烧蓝蝶恋花簪子,有米珠镶的佛手簪
  和记忆中一样,此处的首饰用料贵重,做工尤其精致。
  “真漂亮。有点像古画里的凤凰。”纪慕云称赞,把凤簪放进侍女手中的空匣子里,表示自己要了,笑道:“掌柜的,这些好是好,平日戴一戴尚可,逢年过节的就简慢些了。”
  玉姐儿琳姐儿么?
  单一个佛手簪,是纪慕云与媛姐儿的情谊;再给玉姐儿琳姐儿,纪慕云的身份就尴尬了,得由媛姐儿来送。
  纪慕云便挑了莲舟,给他挑了亭台,给媛姐儿挑了灯笼,给儿子挑了个小小的帆船,宝哥儿是一方泰山,又带了些回去:昨晚纪慕云就告诉曹延轩,打算给吴姨娘郑姨娘带些东西。
  曹延轩摸摸她从帷帽顶部露出来的黑发,笑道:“后来呢,你大表哥找到老婆了没有?”
  店里没什么客人,听纪慕云说“想看看簪钗”,掌柜的不动声色地打量两人一眼,便把两人引到隔壁包间,明眸皓齿的丫鬟奉上热茶。
  珍宝阁是非去不可的。
  女掌柜见她不问价钱便买了下来,知道不是小气的;又因屋里服侍的都是女子,纪慕云便摘了帷帽,女掌柜笑道:“是我们马虎了。”
  老板笑的满脸开花,打开葫芦盖子给她看:“能装半角酒,也能盛药丸。”
  店铺开在宣武门半里路的巷子里,古香古色地,粉墙黛瓦,黑漆大门,两盏绘着“珍”“宝”篆字的大红灯笼,檐下挂着鸟笼——一句话,若不是台阶下停着两辆有品阶人家的马车,不像名满京城的百年老号,倒像是殷实人家的祖宅。
  说着,她哈哈大笑,帷帽下面的面纱一摇一摇。
  曹延轩就着她的手看一眼,觉得她挑东西的眼光甚好,“既给了六姐儿,给五姐儿七姐儿也带点什么吧。”
  正左右为难,身边男人便说:“既喜欢,便都带回去吧。”
  曹延轩挑了一方山水镇纸,一个旧蝈蝈笼子,给孩子们带回几个内画鼻烟壶;纪慕云东瞧西逛,不知买什么好,看中一个巴掌大、碧青碧青的葫芦。
  她是天足,未曾裹脚,走起路来轻巧便利,曹延轩是成年男子,步伐大迈得快,她也能跟得上。
  “现在太早了,要六、七月份来,荷花才开了。”纪慕云踮起脚,惋惜地指着面前碧波上的田田荷叶:“上次我们来,荷花开的可漂亮了。大表哥看了半日,回去就画出来了,我和二表哥就不行,怎么画怎么少些韵味。”
  进去一瞧,掌柜的像大多数上了年纪、见过世面的京城人一样,客气中带着矜持,并不殷勤,打过招呼就立在一旁--这是日常看店的,大掌柜、二掌柜只接待贵客,等闲客人是看不见的。
  纪慕云发现,十年未曾踏足,这家店的牌匾都没换过。
  走着走着,曹延轩忽然想起,成亲头几年出游,王丽蓉走几步就嫌累,出门就坐马车,他只好骑马,直奔铺子或者餐馆,少了出行的趣味。
  不提顾重晖的铮铮铁骨,家眷亦是有情有义,曹延轩心想。“嗯,你二表哥成亲了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纪慕云耷拉着脑袋,“定了亲,还没成亲,对方家里怕女儿受苦,来找我家里,我二表哥二话不说就写了退婚书。”
  说是“海子”,其实是一大片湖水,马车停在湖边,两人喁喁细语,沿着湖堤并肩而行。
  纪慕云略带得意地望了他一眼,曹延轩正微微笑着,靠在椅中吹热茶呢。
  顾重晖的长公子,堂堂二甲进士,怎么可能打光棍?
  纪慕云得意洋洋地把大表嫂的家世说了,“我大嫂人很好的,家里也很好,我姨夫落难,大嫂二话不说侍奉姨母回乡,用嫁妆钱过日子,那时候熙哥儿还小呢。”
  什刹海是非去不可的。
  今日只是闲逛,不到回金陵的时候,两人便没逛京城特产,直接去了潘家园。和记忆中一样,这里乱哄哄的,有豪华店面有席地摊位,天南地北的游客都在淘换东西,大到水缸那么大的香炉,小到一枚戒指,老板或爱答不理或漫天要价,热闹得很。
  “到了冬天,河面冻成冰坨,可结实了,马车都能驶上去。”纪慕云伸长胳膊,像舞娘一样轻盈地在河岸转个圈,“二表哥会冰嬉,穿着这么长的冰鞋,花的可快了,我就不行,一踏上冰面就摔跟头,得戴护膝才行。大表哥滑的也不好,有一回摔了跟头,一瘸一拐地,我姨母怕他瘸了,找不到媳妇了”
  难得出游一回,今日纪慕云穿了鲜亮的颜色,杏子红右衽束身小袄,桃红色绣海棠花百褶裙,挽了弯月髻,戴了赤金海棠簪,虽被帷帽遮住面孔,依然亭亭玉立,吸引不少路人的目光;曹延轩穿一件深绿卷草纹锦缎长袍,玄色腰带翠竹荷包,年纪虽然稍大,风度翩翩地依稀有少年风采。
  那珠簪是米粒大的细珠穿成佛手形状,配着三片翡翠叶子和一朵粉色碧玺花,娇柔小巧,适合没出阁的年轻姑娘。
  那就不能在姐妹间失了面子。纪慕云问女掌柜“还有没有和这个珠簪一个路数的?差不多就好。”
  自然是有的。
  很快,纪慕云从新送来的四根珠簪中选了一个梅花型,一个蝴蝶型的,交给掌柜包起来。
  回府的路上已经夕阳漫天,她脚疼起来,反正马车里没丫鬟,便把鞋子脱了,姿势优美地盘坐在座位里,用裙摆盖住穿着粉白袜子的双脚。
  曹延轩也有些疲乏,靠在车壁,有一搭没一搭和她说着闲话。
  她念叨“六小姐定会留下梅花簪,不信,我和您打赌。”
  曹延轩笑道:“我为什么要赌?赌也行,赌什么?”纪慕云摇摇头,依偎到他身边:“我可不和您打赌,万一您输了,日后不带我吃涮羊肉了。”
  曹延轩哈哈一笑,温柔地摸摸她黑发,“那还不好说?想吃了,出来就是,嗯?”
  马车摇摇摆摆,车里包裹是新买的首饰点心,肚子装着涮羊肉,只有自己和他两个人,纪慕云迷迷茫茫地,希望“永远这样就好了。”
  “我,我怕您以后忙了,没空了。”她把脸庞藏在曹延轩胸膛。后者安慰道:“就是再忙,什么时候空过你?”
  她闭上眼睛,慢慢睡着了。
  回到府里,曹延吉派来的小厮在竹苑里等着,“六老爷请七老爷到老爷处。”
  曹延轩便洗了把脸,换上家常衣裳,告诉她“若迟了,不用等我。”
  今日情投意合地,本来想,好好地“谢一谢”他的,纪慕云遗憾地答应。
  待他走了,带昱哥儿吃饭。
  东来顺除了涮锅子,还有点心烧麦,纪慕云中午买了些回来。往日必定送给媛姐儿,如今媛姐儿住在琳姐儿院子,她就不好送了,宝哥儿离得更远,便吩咐人把点心和淘换回来的小玩意儿给周老太太和两位姨娘送去,喂昱哥儿吃些,又分给丫鬟。
  绿芳几个用碟子把驴打滚豌豆黄和羊肉烧麦分了,送给吕妈妈三人,在檐下吃得津津有味。
  如今偌大的院子,后罩房随纪慕云身边的人住(曹延轩身边的小厮年纪大了,不便住在内院),日子舒舒服服;宝哥儿身边的妈妈们,博哥儿的院子挤不下,只好去住群房了。
  莺歌嘴甜的像蜜,“姨娘真好,若能一直跟着姨娘就好了。””绿芳笑话:“听听,为了好吃的,小妮子宁愿不嫁人了。”
  众人都笑,莺歌跺跺脚,吕妈妈安慰:“好孩子,日后好吃好喝的多着呢。”
  傍晚媛姐儿过来,陪着昱哥儿玩耍。昱哥儿今日午觉睡得短,跟在大孩子后面跑了一天,早早打起哈欠,孙氏抱回厢房了。
  纪慕云请媛姐儿到正屋吃点心,把三根珠簪拿出来:“老爷给买的,说让你先挑,剩下的送给五小姐和七小姐。”
  媛姐儿果然挑了梅花簪,对着铜镜戴在头上,满意地照了又照,看看剩下两根,“过节或出门时戴出去,别人一看,我们就是一家的。”
  又兴致勃勃地问:“姨娘买了什么?”
  首饰这东西,除非一辈子放在柜子里,戴出来别人就会看到。不过,纪慕云觉得今日实在奢华了些,有些不好意思,便只把金凤簪拿出来。
  媛姐儿拈起来,对着烛火照了照,叹道“果然是京城的东西,大气富贵,样子还好看,我们那边就没有。”
  纪慕云提醒自己,有机会叫曹延轩带媛姐儿去一趟珍宝阁,笑道:“你放心,过两年,自然也有人惦记着你。”
  就像曹延轩,和三爷五爷六爷曹慎一模似样,对儿女严厉、期望甚高,对自己的女人就是宠爱放在第一位了,从不吝啬。
  媛姐儿想到珍姐儿和花锦明的恩爱(每次回娘家,两人确是恩爱的),想到自己未来的夫婿,红着脸把凤簪放回匣子,换了话题,“这么晚了,爹爹还没回来吗?”
  听到这话,纪慕云收敛笑容,挥挥手,把服侍的人打发下去,小声说:“八成是和大老爷、六爷商量,四姑爷家的事。”
  五月十一日,西府二管家曹世雄从金陵赶来,带来了花锦明的信。彼时曹延轩下场,曹世雄便在府里住了下来,直到前日,曹延轩考完回府,才看到信里的内容。
  以往在西府,媛姐儿很少见到父亲,宝哥儿又小,接触不到外面的事,什么都不懂;近两年,她常来双翠阁,见曹延轩的机会多了,宝哥儿跟着东府堂兄弟上课,听到的东西回家说起来,加上纪慕云时时教导,媛姐儿耳濡目染地,知道的越来越多。
  这回来了京城,媛姐儿每日跟着琳姐儿写字,是和博哥儿兄弟隔着屏风在一间屋子的,听到不少朝堂的事--改朝换代的大事,即便是十余岁的孩童,也是关心的。
  媛姐儿紧张起来,压低声音“四姐夫的父亲,听说就在江西,还,还在南昌?”
  纪慕云使个眼色,“我听着,像是不太妥当。可不能告诉别人。”媛姐儿连连点头。
  正说着,门外丫鬟请安,曹延轩进门来了,见到媛姐儿微微一愣,笑道:“这么晚,还在啊?”
  两人给他行礼,媛姐儿摸摸头上的珠簪,向父亲道谢,“女儿明日便送给五姐姐和七妹妹。”
  曹延轩满意地嗯一声,略带疲惫地坐到临窗大炕,“是你纪姨娘挑的。”
  “女儿就说,父亲的眼光没有这么好。”媛姐儿大着胆子,和父亲开了一句玩笑,见父亲呵呵笑着,心里便踏实下来,捧着匣子告辞了。
  留下曹延轩,手里端着茶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退。
  大概,是花家事情不妙?纪慕云把丫鬟打发下去,关了门,用热水投了帕子,给他擦面、按摩脖颈,轻言细语地把媛姐儿来的事情说了:“实在不好意思。您若得空,给六小姐也添些东西。”
  曹延轩并没她那么纠结,“儿孙自有儿孙福,她日后有夫婿。”说着,眉头紧紧拧在一起,“珍姐儿那边,才是真麻烦。”
  花锦明信里的内容,纪慕云是听他说了的,也觉得棘手,现下斟酌着,“您看看,能不能和老爷六爷商量着,想办法转圜?”
  新帝登基,为了稳住朝堂,震慑群臣,激励心腹,自然雷厉风行,要杀鸡给猴子看。五王爷俯首,又有多年情分,必须加恩;倒霉的三王爷,就是那只猴子了。
  “周童已然回了京城。”曹延轩话语沉甸甸的,指一指天花板,“意思是,把江西查的干干紧紧水落石出,一只耗子也不许混过去。伯父今日在朝堂,是亲耳听到的。”
  那就没希望了:说的直白些,当官的不和光同尘,不攀附上峰照顾下属,谁也不可能待的长久,花希圣在江西做了十余年官,便是再小心谨慎,也不可能没有一条小辫子,不可能旁人落马他幸存。
  先帝一句话,就把前途无量的姨夫打落尘埃,至今无法翻身,纪慕云是亲身体会过的,侧过头,声调发颤:“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慕云当年也是这样子吧?一声晴天霹雳,日子便拐个弯,再也回不到从前。曹延轩成年之后才丧父丧母,三十余年始终在家族庇护下,没受过什么罪,一时间,深刻地体会到纪慕云的苦楚--读书识字的千金小姐,为了弟弟前程,给别人做了妾。
  他张开胳膊,把纪慕云紧紧搂在怀里。“日后,你多和珍姐儿说说话。”
  咦?纪慕云惊讶地抬起头。
  话一出口,曹延轩便知道自己说错了:纪慕云和小女儿相处得好,大女儿已经嫁出去了。
  “我是怕,那孩子想不开。”他解释道,“珍姐儿和媛姐儿不一样,历来是要强的。珠姐儿贵姐儿玉姐儿嫁了如意郎君,连同敏姐儿几个,到了她这里,却出了岔子。”
  学会文武艺,卖给帝王家是千古不变的道理。有个获罪的公公,丈夫这辈子不能进仕途,读再多书、学问再好也不能科考,儿子、孙子亦是如此,对在诗书世家、世代官宦的珍姐儿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折磨。
  尤其,珍姐儿的性子那么像王丽蓉纪慕云觉得,别说自己,换成谁都没有办法。
  “有您在呢。”她委婉劝道,“只要四小姐和四姑爷一条心,日子怎么都是过。七爷?”
  曹延轩满脑子花家的事和怀着孕的珍姐儿,想写信,又不敢写——花锦明在信里说,瞒着珍姐儿呢。他随口应,“嗯?”
  她盯着他眼睛,深情而坚定地说“爷,若是您,若是能和您天天像今日一般厮守,哪怕您没有功名,哪怕不买首饰,哪怕是个不识字的马车夫,我,我也甘之如饴。”
  几息之后,曹延轩把她抱得更紧些,吻吻她额发,什么也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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