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江湖二18

  “这是红薯啊。”
  卖红薯的小贩很疑惑,现在竟然有人还不知道红薯?
  十多年前,朝廷推广红薯种植,现在红薯已经遍布中原各地。
  红薯不但味道香甜,还高产。
  虽然吃多了会烧心,但对寻常百姓来说却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
  而且只要将红薯制做成红薯粉,那烧心的问题就得到解决了。
  现如今,百姓基本上都能够吃饱肚子了。
  百姓们的家中有了余年,便是到了荒年,也不会有那么多被饿死的人了。
  饿殍千里的景象不会再发生。
  百姓们的生活变得好了,精神风貌当然也变得好了。
  再加上如今的皇帝是个明君,从柳柊那里扒拉来了好些对国家百姓有利的国策进行实施,使得国家变得更加强盛。
  这便是四个人觉得中原有了很大不同的原因。
  “红薯是什么?”朱七七好奇地问。
  小贩:“你们连红薯都不认识?”
  沈浪道:“我们出海了十多年,如今返回家乡。之前没有见过红薯。”
  小贩恍然大悟,立刻热情地给四人科普了红薯。
  沈浪和熊猫儿惊讶不已,跟富家大小姐大少爷朱七七和王怜花不同,这两人常年混迹于市井中间,清楚高产粮食对百姓有多重要。
  沈浪:“林神医和花家可谓万家生佛。”
  熊猫儿跟着点头,对于小贩口中的林神医和花家颇有好感。
  朱七七的注意力却是被林神医三个字吸引,她问小贩:“林神医的医术很高明吗?”
  小贩:“当然了,否则就不会被称为神医了。林神医可是治疗好了花七公子的眼睛,还帮被绣花大盗刺瞎了眼睛的人换眼睛,让他们重获光明。林神医……”
  小贩扒拉扒拉说而来柳柊这些年的丰功伟绩。
  很多事迹被江湖中人传出来时就已经夸大了,被小贩一说更夸大了几分。
  朱七七听得眼中眸光闪闪,心中有了计较。
  王怜花:“能治疗花满楼的眼睛,这林柳柊确实担得起神医的名号。”
  千面公子可是个全才,不但毒术高明,医术也十分厉害。
  当年他曾经受花家邀请看过花满楼的眼睛,对于花满楼的眼睛没有办法。
  没有想到,竟然有人竟然治疗好了花满楼的眼睛。
  这人的医术该是十分高明。
  王怜花不由对“林神医”好奇了,想要亲眼见见,与那人探讨一下医术。
  朱七七抓住沈浪的胳膊:“沈浪,我们去找林神医。”
  沈浪对上朱七七目光灼灼的双眼,瞬间明白了她的心思。
  心中叹了口气,沈浪点头。
  他明白朱七七的心结,他何尝没有心结呢。
  只是这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该朱七七一个人承受。
  “好,我们去找林神医。”
  熊猫儿掏出银子,将小贩烤好的红薯都买了下来。
  “不用找钱了。”熊猫大方地道。
  小贩眉开眼笑,这锭银子足可以买下他这一车的红薯了。
  小贩用牛皮纸包好红薯,递给熊猫儿。
  熊猫儿分给其他三人一人一个,自己拿起一个,从中间掰开。
  金黄色的果肉露了出来,香甜的气味更浓烈了。
  熊猫儿忍不住咬了一口,甜糯糯的,比一些甜味的点心还要好吃。
  熊猫儿再咬一口,继续咬一口……
  另外三人一见他这副模样,便知道红薯的味道很好。
  香甜的味道一直萦绕在鼻尖,他们早就想尝尝了。
  此刻再不犹豫,纷纷咬了下去。
  “很好吃。”千面公子不吝称赞。
  他吃过的美味很多,很多事物都比烤红薯更好吃,但那些食物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得起,而红薯是普通百姓都能吃得起的美食。
  只这一点,就值得千面公子真心称赞一句了。
  沈浪十分认可地点头,味道确实不错。
  他吃了一个,又从熊猫儿的怀中拿起一个,开吃。
  朱七七吃惯了美食,倒不觉得红薯有多好吃。
  她承认红薯的味道闻着香,但口感嘛,并不特别好。
  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吃了一个小的就不再吃了。
  四个人靠着红薯解决了肚子饿的问题,没有再去酒楼,直接租赁了两辆马车,带着他们往林家所在的州府而去。
  林家很热闹,马上就要到林父六十岁寿辰了。
  白飞飞和林诗音分别带着丈夫儿女回到林家,给林父祝寿。
  白飞飞跟花满庭生了一儿一女,林诗音跟李寻欢生了两儿一女。
  几个孩子在幸福的家庭中长大,没有一个长歪的,而且不论男女都文武双全。
  花满庭的儿女跟着他们的小叔叔花满楼学习了刘云飞袖,李寻欢的儿女跟他学习了小李飞刀。
  几个孩子都跟着他们的小舅舅柳柊学习了内功。
  当然柳柊自己的孩子也跟着他学习内功。
  柳柊教授这些孩子学习的内功是小无相功,这门内功不但精妙高深,还能够让修炼的人保持青春长寿。
  反正女孩子们是非常喜欢这门内功的。
  除了自家的孩子们,还有两个李寻欢的弟子也跟着柳柊学习了内功。
  这两个弟子,其中一个自然是叶开。
  另一个是傅红雪。
  傅红雪是柳柊从花白凤手中抢来的。
  柳柊讨厌花白凤这个女人,要复仇自己去啊,凭什么祸害人家无辜的孩子?
  马空群又不是什么江湖一流高手,花白凤这个魔教公主手中肯定有不少的魔教的修炼功法,随便修行一样,十年二十年之后,武功肯定强过马空群。不就可以亲手斩杀马空群了吗?
  为什么非要傅红雪以白天羽儿子的名义去报仇?
  难道是想让白天羽的名声再次响彻江湖?让江湖中的人不至于忘记白天羽?
  柳柊想不通花白凤的逻辑。
  这女人就是一个恋爱脑。
  话说那白天羽有什么好的?
  那就是一个人渣。
  到处勾引人家姑娘,连有夫之妇都不放过,自己自己的朋友戴绿帽子。
  这样子的人,活该他去死。
  花白凤还不如丁白云。
  至少丁白云不会祸害孩子,只会对渣男本男动手。
  柳柊为丁白云的这份果断狠厉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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