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异装癖

  辣条是一匹好马。
  或者说程暮因为【策马奔腾】的属性,对骑马这种事已经驾轻就熟了。
  反正一路从南江骑到七华,他没感觉到任何不适。
  没有头晕,没有胃酸,两腿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按照地图显示,七华县是顺着一座名叫七华的山修建。
  玄蛇洞在七华山的北面,一个名为灵蛇谷的地方。
  而七华县,则在山的西面。
  程暮还是打算先把林晓晓的问题解决之后,再去玄蛇洞寻找宝贝。
  毕竟,系统需要的药材是膏,而他现在找的是材。
  从材变成膏,应该还需要一些工序。
  林晓晓早点好,武宣也能早点好。
  她们两个,也能帮着刘东平处理一些南江的事务。
  说实在的,程暮还不想现在将自己的末世故事,发展成占地为王的争霸流。
  他肯定是要走的。
  是要离开南江的。
  就算没有武宣,没有苏瑾儿,他都不可能一直待在南江。
  但是他觉得自己的故事到了最后,肯定也会变成争霸流。
  毕竟就目前所知道的一切情况,突厥军队已经进入了江南腹地。
  日后,他肯定会和突厥人遇见。
  这一遇见就免不了一场大战。
  所以有南江这么一个据点,再好不过!
  而且……
  程暮坐在马背上,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七华县,他自言自语道:“我可是身在丧尸末世的大唐呀,一直当个独行游侠,能有什么游戏体验?”
  “要么位极人臣,重塑大唐荣光。”
  “要么自立为王,开创一个新的盛世王朝!”’
  “我去!”
  距离七华还有百米左右程暮猛地一拉缰绳,让辣条停住。
  “你看见了吗?刚刚?”
  面对程暮的提问,辣条脑袋上下移动了一下。
  “是吧!你也看见了吧?我去,有个人在……哎哎!又飞起来了!”
  程暮看着七华县内,一个身穿白衣的身影。
  那人身上的衣服,白得就像林晓晓的皮肤一般。
  他的手中拿着一柄长剑,姿态轻盈的从地上跳起,落在一间屋子的屋顶之后,便如风中白纸一般,飘向另一个屋子的屋顶。
  “好轻功!”
  见得那人在屋顶穿梭前行的模样,程暮忍不住赞叹。
  “可是……”
  程暮看着那人跳进一个院子,小声道:“潘安不是说七华内的活尸已经没多少,因此南江城内的人才喜欢到这儿来捡落。这人……用得着这么跳来跳去的吗?”
  “看他手里的剑,感觉此人的功夫应该也不差,遇到零散的活尸,直接杀了便是。”
  “啊,我明白了。该是害怕尸血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吧。”
  程暮说完,双腿一夹,辣条即可极奔前进。
  这人很有趣,程暮想去会会。
  七华虽然依山而建,不过县城局势并不陡峭。
  不似他穿越而来的山城。
  骑马进入县城,程暮在马上杀了两只丧尸之后,便见到了那个白衣人。
  他身上的白衣明显是女款。
  他脸上的胡子不像是假的。
  所以,这人是个男的……
  见到白衣男的时候,对方正打算从一栋楼屋顶飞过街道。
  他刚刚准备起跳,便看见骑马出现的程暮。
  单手持剑负在身后,白衣男站在屋顶问道:“你是谁?”
  程暮骑在马上,抬头看着白衣男人。
  他的吐槽之魂在燃烧。
  因为这个男人有太多的槽可以吐了!
  男人脸上的胡子扎里扎煞如钢针一般。
  他眼如铜铃,眉似虎豹。
  这模样,可说拿上蛇矛就是张飞,提着板斧就是李逵!
  然而,就这么一个英武霸气的男人,身上却穿着一件白纱襦裙!
  卷曲的胸毛露出一半,看起来异常扎眼。
  程暮骑在马上,那人站在屋顶上。
  两个男人就这么相顾无言。
  “吼。”
  一只被辣条吸引的丧尸从小巷中走出。
  程暮看着屋顶的白衣男人,提枪斜刺,将那只丧尸变成了击杀数。
  终于,程暮说话了。
  “这位……兄台……见礼!”
  “你迟疑了!”
  屋顶的男人也说话了。
  他右手拿剑,左手捋着胡须,道:“我这模样,还需要你有什么迟疑吗?”
  程暮瞪眼:“正因为你这身打扮,我才迟疑的!”
  男人一甩白纱衣袖:“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貌。我这身打扮又如何?”
  程暮道:“没什么,就觉得不搭。”
  “我喜欢!”
  男人说着,右脚一踏,整个人便如风中柳絮一般,轻飘飘地落在大街上。
  “你是哪儿来的?”
  “南江。”
  “南江?”男人疑道:“你还有马?”
  “我踏马还有爹呢!”程暮气道:“会不会说话呀?”
  “不是!”男人自觉刚才的提问有异,摆手道:“南江城的人我也见过,可是从来没见过骑马来这儿的,你是第一个。而且,你的马鞍上,还有升州折冲四个字……所以……”
  男人举剑对着程暮:“你到底是什么人?”
  程暮一笑,学着男人,道:“我的模样,是什么人,还需要问吗?”
  男人笑道:“嘴上无毛的家伙。”
  在古代,男人留须,不仅仅只是为了美观而已。
  首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胡须作为身体的一部分,是不能轻易剃掉的。
  在汉代,男人以留胡子为美。
  西汉权臣霍光,就因为有一把漂亮的胡子,被评为当时有名的帅哥。
  《汉书·霍光传》,便有“疏眉目,美须髯”这种句子。
  而到了魏晋南北朝,男人们又开始刮胡子化妆,以此为美。
  《颜式家训》中,便有“梁朝贵子弟,多无学术,无不熏衣剃面,博粉施朱。”
  时尚是轮回的。
  虽然在唐朝,人们已经不在将刮胡子和孝顺联系在一起。
  不过崇尚武功的唐朝男人,还是觉得留胡子才时髦。
  毕竟胡子是展示男性特质最显眼的标志。
  名为“翘脚胡”的造型,在唐代最为流行。
  听见男人的话,程暮一笑,道:“是是是,你嘴上有毛,跟鸡窝似的,也不怕落在床上被人误会。”
  程暮的现代车技,明显把男人说懵了。
  他疑道:“胡子落在床上,为何旁人要误会?”
  程暮看着男人,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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