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刘泰乐

  引起程暮注意的,是这间木牢角落里的一堆布料。
  走近之后,他才发现是一堆衣服。
  【破衣烂衫
  品阶:废品
  道具说明:完全没用,就是拿来做抹布都嫌太碎。
  “周元杰很后悔,如果当初他没有因为冲动闯进那个房间,他也就不会沦落至此。】
  周元杰又是谁?
  蹲身的程暮左手举着火把,右手小臂放在膝盖上,心中吐槽道:一堆品阶废品的破衣烂衫道具,也能有故事?
  起身,转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这个空间已经没别的东西。
  程暮一边朝着牢门走,一边隔着木桩墙对刘东平说道:“小丫头,你看看给你的书册里写的是什么?是犯人的名册吗?”
  “啊……我看看……”
  程暮弯腰走出木牢,发现此刻的刘东平正蹲在地上,一手举着火把,一手翻阅摆在地上的书册。
  程暮也没有催促,继续往前走。
  路过第三间木牢的时候,他看见了老朋友。
  那只被他用来挡门的肿胀丧尸。
  这间木牢,就是那个坑道的所在地。
  这里,程暮自然不需要查看。
  那么现在就只剩下两间木牢了。
  “找到了!找到了!”
  就在程暮走到倒数第二间木牢,蹲下身准备试钥匙的时候,刘东平说道:“还真有一个周元杰耶!”
  程暮将一把铁钥匙插进锁眼,问道:“都有什么信息?”
  “嗯……说这个人是……因为挖掘陵墓被捕的,罪当斩首,花名已经……已经上报朝廷。呃……只要圣人披红,就秋后问斩。”
  “盗墓的?”
  程暮手上动作不停,心中想到:难道那个坑道就是周元杰挖的?
  不对呀!
  如果那堆衣服是周元杰的,那他的牢房就应该是那间,而坑道牢房,可是在他隔壁呀!?
  而且那两间牢房的锁都是锁上的。
  怎么滴?
  那小子还会穿墙术,白天在隔壁挖地道,晚上回来睡觉?
  这显然不可能呀!
  程暮打开了倒数第二间木牢的铜锁。
  还是一样的动作,先将火把伸进牢房,然后伸头往里查看。
  “你说这些人是咋想的?怎么就会干上挖坟盗墓的勾当呢?也不怕坟里的脏东西找上门来?”
  刘东平将书册合上之后,并没有立刻起身。
  因为她害怕自己起得太猛了会晕过去。
  没办法。
  她本就饥饿,虽然前不久吃了程暮送给她的半张饼子,算是有了七分饱。
  但是架不住之前吃得太少,身体虚弱可不是一顿饱就能恢复的。
  加之在这恶臭弥漫的地牢中堵着鼻孔呼吸不畅。
  要是她猛地站起,保不齐就会因为晕眩而倒地。
  刘东平蹲在地上,一边慢慢起身,一边看着同样蹲在地上的程暮的背影。
  “哎,我想到了!爹爹以前说泰山还有一个别名,叫泰岳。不如,小家伙就叫刘泰岳怎么样?嗯……不好不好,要把丘山岳改成乐府的乐!”
  刘东平说完,背后的小家伙忽然发出了笑声。
  这让她为之一惊。
  不过细听之后,发现小家伙的笑只是很普通的“呵呵”笑,不尖不刺,不急不促。
  这才让刘东平放下心来。
  “刘泰乐!你刚才突然笑起来,都吓死我了,你知道吗?”
  “呵呵!”
  背上的小家伙更加兴奋,一边笑着,一边挥舞双手。
  感觉到小家伙的兴奋,已经完全站直起身的刘东平笑了笑:“看你这兴奋劲儿,是喜欢这个名字吗。刘泰乐?”
  “哈哈!”
  小家伙变得更加兴奋。
  “刘泰乐!”
  “啊哈哈!”
  刘东平已经背着小家伙走到了蹲在木牢门前的程暮身后。
  她带着一脸笑意的拍了拍程暮的后背。
  “你看,你看,他喜欢这个名字!”
  “他喜不喜欢这个名字现在不重要,你来看看这个!”
  一直没有开口的程暮终于说话了。
  “怎么了?”
  刘东平一脸疑惑的在程暮身后蹲下。
  透过程暮的身体缝隙,刘东平看见了牢笼中的景象。
  刘东平也不再说话。
  此刻,整个陵水县衙地牢之中,只剩下刚刚得到名字的刘泰乐的欢喜。
  雨,在下着。
  它不大。
  但是已经足够清洗这个世界。
  陵水县当铺中,林晓晓从昏厥中苏醒。
  昏迷之前,天空晴朗。
  苏醒以后,雨点不断。
  当铺的破败,让它的屋顶和墙壁已经失去遮风挡雨的功能。
  雨水从屋顶的破口处落下,落在一块翘起的木板上。
  哒!
  哒!
  哒!
  有节奏的声音回荡在当铺之中。
  听着这声音,林晓晓心中首先想到的问题是:今天还能走吗?
  她记得,今天应该是那个男人带她离开县城的日子。
  应该要走的吧。
  林晓晓想:天只会越走越好的。
  天只会越走越好,天只会越走越亮。
  这句话是林晓晓的师傅常常对她说起的。
  在七秀坊,边缘人物并不是只有林晓晓一个。
  还有她的师傅。
  既然要走,应该带上一些衣服吧?
  想着,林晓晓转头看向了当铺地下室的入口。
  我记得,下面有个箱子,里面装的都是衣服。
  林晓晓开始朝着地下室入口走去。
  抬脚,然后摔倒。
  麻。
  面朝下摔倒在地上的林晓晓只感觉自己全身酥麻,就像盘腿打坐睡着后的那种感觉。
  疼。
  倒下时,她没来得及用自己的手臂做支撑,因此脸和胸那叫摔得一个结结实实。
  痛……
  趴在地上的林晓晓脑子飞转。
  她感觉自己好久没有感觉到痛了。
  双手前移动至胸的位置,手心朝下,用力撑起之后,林晓晓继续往地下通道走去。
  如果此时程暮在当铺,一定会一脸惊讶。
  因为林晓晓的行走速度很快。
  当然,她的快是相对的。
  今天的林晓晓比昨天快。
  而昏迷之后苏醒的林晓晓,又要比昏迷之前快。
  一阵风出过,撩动了她的衣衫。
  右腿伤口处的布片飞起。
  在其下,是一大片暗红色的血痂。
  在昨天的时候,这里还是烂肉。
  呼吸。
  呼吸。
  林晓晓从自己所站的位置走到地下室入口,四步的距离用了两个呼吸的时间。
  呼吸、
  林晓晓从地下室入口下到地下室,只用了一个呼吸。
  因为她是摔下去的。
  毕竟,这样虽然会疼,但是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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