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大同镇守中官

  王氏原本混乱的思维渐渐清晰起来。
  王氏心想:〝相公待我恩重如山,如今他无后而去,夫家绝嗣,我等岂非罪过,若主子同姓同名,愿意为王门留种,生下血脉始终也姓王,便当是过继了给王家也全了夫妻一场恩义。〞
  能为先夫传宗接代,亦不失为一个报答夫家的方法。
  至于贞洁,精神上的贞操在她沦落青楼时便早已丢失了。
  肉身的贞洁对一介无儿无女的寡妇来说,其实无甚意义,甚至比死更难受。
  毕竟三从四德里有云夫死从子,但子又何在?!
  「大人,你不会欺骗奴一介小女子吧?」王氏默默想了一阵,又小心地抬头问道:「否则小女子死后无颜面对先夫了。」
  「别的女子生的我作了不主,但若是你怀上了,生下来的儿子,我却是肯定能答应给那位王朴老弟当儿子的!」
  王氏赧红了脸,低头默然了。
  这便是答应顺从了。
  王小龙大喜。
  「那么你快进食一点粥水,好好调养身子。切不可再罔言轻生了。」王小龙连忙将捆绑她的绳索一一扯断,又动手扶她腰肢坐起来。
  五指所触,虽隔衣服,只觉柔软如绵。
  王氏被丈夫以外男人碰触,不禁羞红了面,低垂着头不敢望他。
  她已经十多天没有好好进食过一餐,身子发软。
  本以为慢慢饿至患病而死,也没有人会管她。这便不算抗旨了。
  难道皇帝还能不许人病死了?!
  但那知这位新来的王朴总兵大人会如此积极来逼她。还不许她寻死。
  其实这些日子,
  饿得她也很惨了。
  黄胆苦水一直反胃恶心的难受。
  能够坚持下去,靠的是对被籍没进教坊司的畏惧和害怕当妓女被千万人侮辱的悲惨日子。
  现在既然不必当妓女,又有世人不能违抗的皇命圣旨,她还真不敢坚持下去了。
  说到底,能够不死,人还是有点求生欲的。但人要有一个让自己过得去的理由。
  皇命圣旨是一个理由。但能为先夫传宗接代,却是个更好更能令自已苟且偷生活下去的理由!
  「大人,能让我见父母老人家一面吗?」
  人之将死,她也很想念父母亲人啊!
  「当然可以!」王小龙:「但你要这样子见他们吗?岂非令父母更伤心难过?!」
  经过王小龙暗运真气入体抢救,又答应容许她继续守节一段时间后,王氏才肯乖乖地喝点米粥汤水吊命。
  「派三个婢女好生看住。千万不能放任她自己饿死。」王小龙下令。
  像王氏这种情况的还有好几个,都是年轻貌美女子,十八到二十多都有。
  有几个丰满的美女,绝食大概不尽澈底,清减下反而显得更身子苗条迷人,被绑在床上的身子扭动挣扎时,把王小龙的魂都差点勾了出来。
  王小龙忍不住猛咽口水。
  天!这里面会不会有些娘们是半真半假,存心吸引新老爷注意吧?!
  毕竟以前那个死鬼王朴妻妾众多,她们要争宠,早已各出奇谋。假装绝食吸引主子注意不足为奇。
  反正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
  人之常情。
  但他也不敢妄下判断。
  稍为丰满的女人身上脂肪多,很耐饥饿,能分解提供热量,必要时还能代谢变成水份。
  丰满女人没那么容易饿死。
  男人会喜欢丰满的女人,会否是万年来物种进化天择下的基因取向?!
  因为这样的配偶比较不容易在饥荒中饿死,自然能较大机会繁衍后代。
  男人要更成功繁衍后代,当然会偏爱选丰满型女人。但太肥便跑不动了,在古代这个老是战争打仗和逃荒的世界也不太适合。
  所以女人只能胖在身体某些重要部位。不利逃命的部位便不能胖了。
  面对这几位丰满迷人的美女节妇,王小龙只得一一安抚,保证让她们为夫守节,才劝得她们放弃自寻短见。
  毕竟绝食这一招,自古难解。古代又没有什么鼻饲喉管这一些医学科技。
  这些学了女训及三从四德的烈女节妇最麻烦。
  那个什么贞节旌表有那么重要吗?!
  从后世来的王小龙,那里能接受什么夫死后守寡到五十岁或什至寻死殉夫的事?!
  都是人命哪!反正自己身边女人多,少碰几个也没影响。
  便当做好事罢了。
  而且寡妇要守贞,真有那么容易吗?!
  家里有一个大男人,还是名义上的主子丈夫,天天在那看着他与其他女人亲近,他感觉这些“节妇”早晚还是会忍不住的。
  便让她们放松一下又何妨。
  老半天便在这些破事上浪费了。
  王小龙身为大同总兵,事情多的是呢!
  还好他从燕京带来了一批下属大小旗官,帮他做了不少跑腿事情。
  这时他又对南方那位皇上有点感激了。
  原来正统帝收到洪承畴八百里加急,知道燕京大捷,直接同意封赏了诸将,竟是连王小龙手下燕云二十八骑尽皆封赏,一律升为总兵。
  虽然都是无实权的挂名总兵衔,但也够级别代他去办事了。
  而这道旨意,却是大同镇守太监来宣旨的。
  而王小龙化名的王朴,进左都督,加太子太保。
  这些官衔,全都是原历史时空死鬼王朴曾经得过的。
  听完圣旨,王小龙背后一寒。
  中午时,大同镇守太监又来邀请他去府中午宴。
  镇守太监正式官称是镇守中官。
  各省镇守中官拥有以下职权:监督文武官吏,调遣卫所官军镇压人民反抗、弹压土豪大户、缉捕在逃人犯,应地方治安的需要而向中央建议增削行政、军事设置,协调本省文武官员及司、府、县机构的公务,招抚流失人口等。
  在原来时空历史,所有的镇守中官又都负有两项特殊使命,一是作为朝廷耳目,随时通报各地情况。二是为皇室采办土物贡品,以为奴才对主子的“孝顺”。
  镇守中官有权在辖区替皇室采办土物贡品,同时乘机搜括敲剥,但非特命不得参与地方赋税钱粮的征收及矿山的管理。
  明初有三司制度,明初三司并立的省级体制,以都司典兵,布政司理民,按察司执法,凡军戎调发之政,布按二司不得专。
  明宣宗时期为了解决地方上三司并立,互相肘掣的问题,开始在东南等一些重要省份派遣中央官员担任巡抚,并且逐渐规范化,常驻地方。
  巡抚代表中央在地方开府建衙,军政一把抓,三司逐渐沦为巡抚的下属。巡抚虽然实际上管辖着三司,但名义上地方的首脑仍然是三司长官。
  巡抚也不能直接差遣三司长官,而是必须上奏得到允许后才得以代天牧民。
  巡抚的职责主要是税收、水利、内政,通常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不过并不一定,端看各省需要。有的只有数座城府,甚至只得一、二府,如大同巡抚。
  明代曾有总兵、巡抚、镇守中官“三堂”并立的局面,发展至后来,各省地方政治体制的调整已基本完成,巡抚已成为明代新的省级机构,形成了巡抚——布、按——府县这一统治阶梯,强化了对地方的统治机能。
  总兵、巡抚、中官“三堂”在负有同样职责的情况下,却有不同的分工。
  镇守中官有权监军、随军出征,甚至根据需要调遣所在卫官军,却不可单独领兵及擅提军职。
  诸边镇守中官的职责是守边,镇守总兵官的职责也是守边;各省镇守中官的职责是安民,与巡抚都御史的职责一样。
  镇守中官有权过问地方司法事务,并与抚按定期录囚,却不得自行受理讼事。
  他们只是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天然地成为了皇帝权力伸展至全国各地的黑手。
  嘉靖及崇祯初期时曾经革除镇守中官。
  但本时空镇守中官一直存在。毕竟山高皇帝远,偏安南直隶的朝廷要掌控全国,又不想被藩王和各地官僚架空,便要靠这些镇守中官了。
  现在的大同镇守中官是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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