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蛮荒的生存之道

  两天后。
  白河看着城头发表新城主上任演讲的场景,总觉得有点奇妙。
  才过了一天,就又换人了?
  新城主竟然是个女的,不过是个长六只手的蛇女,这次的人黎咪倒是认识了:“这是海里的那个海盗团女王!”
  “这里还有海盗?”白河想起了之前在遇到克娜的那个小渔村里发生的怪事。
  “有海盗不是很正常吗?”黎咪有些奇怪:“暗星城这里,有很多人都是从海上来的,有很多人都被抢过。”
  事实上,白河要是去一些偏僻小巷之类的地方,就能看到很多因为被海盗抢破产而烂醉街头的人。
  “总感觉和帝国完全是两个世界……”
  白河摇摇头,对于蛮荒的了解又多了一点。
  整个世界都很烂,但帝国明显好一点。
  不过有个比较好笑的事,就是前两天的那个白毛少年城主,现在的身份是城主的“小妾”。
  白河简直不知道该作何表情。
  只能庆幸当时自己没有参与其中了——不然成为城主“小妾”这种事,怎么想都会轮到自己身上。
  虽然克娜肯定不会同意就是了,但魔女出手终归不好。
  “那么也是时候离开这里了。”白河自语,看向黎咪:“去准备马车吧,我去把克娜带上,咱们得走了。”
  “欸?老板你不是说准备多待一阵吗?”
  “本来是这样打算的,不过现在还是不了吧……”
  毕竟,他感觉继续待在这里,容易贞操不保……
  虽然他本来也没有这玩意就是了,但看看新城主那副尊容,白河觉得还是别了。
  平心而论,异世界的人没几个丑的,哪怕讨厌如约翰,放地球上也是标致一小伙。
  而这个新城主,在这种情况下,倒也不能说丑……
  主要是看起来磕碜,塞拉虽然也是差不多的情况,但人家塞拉性格好啊,忠实可靠。
  而且这是丑不丑的问题吗?
  要是白河和那个白毛一样被强行掳走,他敢肯定克娜得暴走。
  总之为了防止这个世界被破坏,为了保护世界的和平,他白河还是远离这个是非之地的好。
  毕竟比起那个白毛,白河的魅力才更出众一些,无论怎么看,被女人强占这种事,都是大概率会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
  回到旅店,白河带上了克娜和新获得的小小狐娘洛狸,离开了这个写作砺钢城,读作暗星城的是非场。
  “下一站我们去这个叫血湖的地方去看看怎么样?”白河摊开地图,向几个女孩征求意见。
  “根据卖地图的商人所说,这里的湖水全是血一样的东西。”
  小猫娘打了个寒噤:“噫,好可怕!”
  洛狸举手了:“老板,那里我去过哦!”
  她看向黎咪:“我老家就在那附近。”
  黎咪歪头:“好像是的喵,那我们可以先去赤狐山丘休整,再前往血湖。”
  “也好。”白河点点头:“那咱们先去阿狸的老家吧。”
  克娜自然是没什么意见的,她现在自从和白河表露了心意后,整个人都变得温和了许多。
  最起码看起来是这样。
  而且她已经不知道多久没离开过破碎海滩了,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血湖。
  不然她或许会很反对也说不定。
  ——因为,那里是天帷巨兽薇斯卡的道场。
  ……
  事实证明,白河的离开是件很正确的事。
  在金阙玉被新城主囚禁起来后,他的两个鲨鱼人护卫一死一伤,但鲨二好歹还是逃了出来,通过下水道溜到了海里。
  用不了多久,得到自家少主被囚禁消息的青云屿便会做出动作。
  届时,白河将会见到他熟悉的战争。
  到时候他就真成“战争之子”了——到哪哪打仗。
  ……
  再次路过高大的黑色城门时,白河仍会被如此高大的人造奇观深深震撼到。
  也只有这种奇幻世界能有这种程度的城墙了吧?
  在地球上,倒也不是没有高大的城墙,不过像是南京的明城墙也才十四到十八米,而最高的是马尔巴什古城,也才二十五米……
  但暗星城这里的城墙足足三十来米。
  简直恐怖!三十米听起来还好,但真站到面前,那种巨大的落差会让任何人绝望!
  不过考虑到异世界有很多的奇幻种族,很多还会飞,有这么高的城墙好像也还能接受……
  正当白河看着城墙感叹之时,马车内正在闭目养神的克娜突然睁开了眼睛:“车下有人。”
  她旁边的小狐娘紧张了起来:“是小偷吗?”
  说起来惭愧,扒车这种事她也做过。
  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以前她也是小偷,现在她却是白河的宠物。
  ——虽然白河并不承认这一说法。
  毕竟把一个小女孩称之为宠物,着实有些太怪了……
  就好像洛狸是他的那啥一样,可问题是俩人清清白白。
  听到克娜的话,白河钻进了车内,克娜看向他:“咳咳咳,要杀掉她吗?”
  “她?”白河有些诧异:“是个女的?”
  克娜点头,指向洛狸:“和她差不多。”
  “杀掉?和我差不多?噫!”小狐娘被吓了一跳:“我没有偷过东西,嗯,没偷过!”
  “……”
  没有理会“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耍宝少女,白河想了一下否决了克娜的建议。
  “和阿狸一样的话,应该也是可怜人吧,等出城了把她叫下来就行,没必要杀人。”
  在暗星城这一个星期,白河也是体会到了一点迥异于奥兰迪亚帝国的社会风气。
  帝国那边,哪怕是普通人,心里也有一股自己的坚持。
  总的来说就是很有信念感。
  但在蛮荒,这里的人无论是上位者还是底层人民,过得都很不安稳。
  上层好勇斗狠,野心都是放在明面上的,武力高于一切,其他的都不重要。
  帝国那边的贵族们,想要拥有强大的力量,光凭自己是不行的,他们必须要有威望,有魅力,才能让其他人信服,包括治下民众,还有贵族同僚。
  无论这个威望和魅力是怎么来的——虽然打来的也算。
  但蛮荒这边,就全靠个人勇武了,能杀你全家我就是强!
  这种情况,只要能打就行,管其他东西干嘛呢?
  统治者是这种人,可想而知底层有多难过。
  活下去都很艰难了,不能再要求更多。
  当个小偷,还真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行。
  恰恰相反,这是很多人生存下去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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