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发财新路

  在那种地方,那个年代,那个环境。
  生存,真的是很难的。
  普通平民,一生之中,最大的两个关卡一个是生病住院,一个就是亲人入狱。
  沈莲的入狱对沈家来说,天都要塌了。
  一群狼眼白白的盯着沈家,要把沈家给拆碎了吞吃。
  孙胁志上下运作。
  拆家开始。
  首先,把沈学究给抓了起来。
  只是一个沈莲,这沈家顶多也就是惨点罢了,还破不了。沈学究才是这沈氏一家的天,把他给抓了,沈家便是头上无瓦,好下手多了。
  果然,沈学究入狱。
  席氏就被孙胁志得手了。
  最初是为了女儿,后来是为了丈夫,席氏也不是天生的贱妇,她只是像很多贫苦人家的妇人一样,向生活妥协了而已。
  只是她并不知道,孙胁志是个大恶人,坏得流脓的那种,他挖了一个大坑,害得席氏越陷越深。
  甚至后来席氏被其所骗,真的爱上了孙胁志。
  但是孙胁志会喜欢她吗?
  想也是不可能。
  从一开始孙胁志所图的也就是她的身子而已。
  既然已经得到了她的身子,那干嘛还要娶她一个寡妇呢。
  甚至他借此,渐渐勾上了沈芷和沈芳。
  沈家的女人,他一个也没放过。
  正在他志得意满时,一个人来了。
  这就是罗大人。
  他是大罗剑派的人。
  此来就是为了沈莲之事。
  别说,沈莲在师门其实是挺受宠的。
  师门之内也有一个好小伙喜欢着沈莲。
  只是习武之人嘛,懂的都懂,总也要在江湖上闯一下才好甘心。
  哪能年轻轻的什么也不干就成家的道理呢?这一错过,就成了永久的遗恨。
  沈莲被废,再也回不了头。
  甚至她蒙受师恩,带在身上的大罗剑典里的内功心法玄霄心法也丢了。
  其实是被孙胁志私吞了。
  但沈莲当时被迷药所晕,哪里能够知道真相。
  她一问三不知。
  什么也不知道。
  彻底失去了价值。
  连罗大人也不好捞她。
  毕竟。
  沈莲自己已经废了。
  身在狱中,她的清白已经不保了。
  还丢失了师门的重要秘籍。
  注意,这是大罪。
  甚至会牵连她的师父。
  如此大罪,他要怎么帮,怎么救?
  他什么也做不了。
  最终此案打成了定案。
  因为还有一桩铁证。
  为了证明沈莲的清白,罗大人发动了对沈家的搜查。
  他想着,若是什么都查找不到,也好帮到沈莲一点。
  这证明了沈莲的罪责证据不足,哪怕是要打成定案,也可以从轻发落,他真的是一片好心。
  至于官差在搜家时的上下其手,相信沈家那么穷,也损失不了什么。
  但就是这次搜家搜出问题来了。
  在沈家,官差们竟然搜出了一个叫周健武的前朝余孽。
  这要怎么洗?
  洗不白的。
  说来可笑。
  这个周健武是席氏和沈芳私藏起来的。
  两个女人原本是一番好心。
  席氏见周健武当时还是一个小孩子,又特别瘦小,所以动了恻隐之心。
  结果好心铸成大错。
  沈莲被打成谋反毕竟只是虚的。
  没有实际的铁证。
  看在她是大罗剑派这一点上原本是可以法外开恩没事的。
  但从她的家里搜罗出了周健武一事,这就不好说了。
  那是周健武。
  前朝余孽。
  罪名比勾结月族谋反是更重的。
  这下,罪名给实锤了。
  整个沈家都跟着完蛋了。
  连党青族人都不愿下来掺和了。
  原本党青人最是团结。
  你要没事,给冤枉了,这党青一族都可能站出来给你说话,甚至敢操刀子反了。
  怕什么啊。
  但周朝在党青人看来也不是好鸟。
  周朝的余孽,是不值得党青人卖命的。
  周健武被搜罗出来,和沈湘一起,判了宫刑,进宫当小太监去了。
  沈氏诸女,尽皆发入教坊司。
  至此,皆终。
  但后面的事就不太美好了。
  孙胁志入京,反而巴结上了在后宫渐起坐大的周健武,正常男人都不愿做了,进宫当太监。
  他一个,周健武一个,在宫中经营,竟然渐渐坐大,以至权倾朝野,祸乱天下,这其中就包括用明的暗的手法迫害大罗剑派的门人弟子。
  这简直岂有此理。
  罗大人深感自己的失败,就离开门内,在这座党青山里当一名铁匠。
  整个大罗剑派也和朝廷闹崩了。
  想也是知道,被周健武把控的罗国,在施政上会做出什么事来。
  也就是周健武的势力,基本主要是在罗京,在后宫,所以罗国目前看起来还没事,但那是表面的,内部,已经在质变。
  假以时日,不加制止,罗国亡国有日。
  不过凡事皆有终。
  正是因为周健武等人的肆无忌惮,导致了一批批人暗中群聚起来,已经把他一伙给定为目标了。
  明明不过是一介废人,却妄想窃取无上的权柄,先天就站在一切的对立面上。
  以至于,连这等麻烦的陈年旧账都要掀出来算。
  当然,此事自有公主她们去计较。
  张小乙在其中也就是起穿针引线的一个作用。别说,这活还真得他干,普通人干不了的。只有他有比较好的名声,足以让人信服,比如说罗大人,你搁这是哪一个朝廷官员他都不带信的,但因为是张小乙,他就信了,有什么说什么,帮到了大忙了。
  张小乙解决了自己身上的私事,可以说无事一身轻。
  然后他就找刘一夫。
  一去,发现刘一夫正和锦氏在一起呢。
  这个晦气。
  好在锦氏很快就眉飞色舞的离开,手中还拿着一些图纸。
  “那是什么?”
  张小乙随口的问。
  刘一夫答道:“锦东主这不是担心我乱花钱了嘛,所以我给她解释一下,我是真觉得党青人的月布有前景,为此画了一些设计图说服她一下。”
  他说的是真的。
  锦氏是一个生意上的女强人。
  她也知道,刘一夫同样是粘了毛比猴都精的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做什么也不会做傻白甜的好人,再说往日里她也没觉得刘一夫是个什么赠医施药乐善好施的好人啊。
  他其实已经暗中赚不少钱了。
  但他从来没有施过粥,也没给孤幼局一类地方捐过钱。
  换言之他从来不会做主动意义上的慈善事,即便有,也是利益交换或不得已而为之的。
  这样一个人,他善良?
  鬼嘞。
  那为什么刘一夫会选择用市价,甚至接近月族正规月布的价格收走党青人的布呢?
  明明看起来只是普通的,没人用的,只有奴仆下人才会穿用的废布嘛。
  这个迷题要不揭开,她能自己郁闷死。
  好在她终究是和刘一夫一趣深入交流过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对她是有些宠爱的,也对,像刘一夫这样的人,对上锦氏这等成熟到甜蜜的妇人,哪有什么抵抗力呢,自然也就是实打实的说了。
  党青人的布,其实不差。
  他们在月族这儿得到了月族的技术,制作出来的布,你别管是不是糙,至少这布料穿起来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且还挺舒适的。
  尤其是这面料,穿的时间越长越久,面料也就越发的柔软舒适。
  这一点,绝对不是那些粗麻破葛可以比拟的。
  那些个粗麻硬葛,穿在身上都刺皮肤,甚至能够把皮肤嫩的人的皮肤给磨得又红又破,老茧暗生。
  当然,不是说这些麻丝制品不好。
  一些精麻细蓖的材料也挺好。
  可这诸多的手工下来,其价格就不是普通民众能够接受的起了。那是一些有钱人喜欢装低调的用品。
  看起来是普通的,不名的麻衣。
  实则这些麻衣比很多丝绸衣服还要贵。
  反过来,党青人的这种布料就挺好。
  结实,耐磨,足够坚韧。
  这且也罢了。
  穿在身上还不磨皮肤,不粗糙,明明料子厚,还挺透气的。
  可以说,在无意之间,党青人已经制造了一种好料。
  但他们没有刘一夫这种精明的眼光,所以始终是觉得他们的布料普通。
  当然了,有了刘一夫的目光眼力,想要把党青人的布料搞好了,将来赚大钱,这仍然是需要一定手段的。
  刘一夫选择画了一些服装设计平面图。
  他告诉锦氏,这种布料特别适合江湖子弟。那些江湖上的人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他们确实是需要这样有品质的衣服。
  更妙的是,这种布料有一定的延展性,用它来制造比较贴身的长裤,会更显腿的,哪一个女孩子不渴望有一双大长腿呢?
  寻常之女子,不敢穿普通的裤装。
  因为要骑马的话,裤子很容易会被磨破掉。
  男人无所谓。
  女人可受不了。
  现在有了这种布料,就能制造出一种,让女人能够接受的长裤。她们就能穿裤子骑马了。
  如此一来,必将掀起潮流。
  锦氏一听,就知道此计必成。
  因为她知道,刘一夫这个人,贼精的。
  他对于底层人的品味风尚,真的是看得很准,能够识破人心。
  别的不说,现在市面上的那些小白文狗血文,就是他搞起来的。事前,谁能够想得到啊,这种堪称垃圾的文学作品,竟然大受欢迎,大行其道。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不服不行。
  一个人再怎么坚持,都不能和钱袋子过不去。
  这就导致,现在混科举的竟然不如写书的。你科举为了什么?你每天秉烛夜读为了什么?全家挨饿供你一个人读书为了什么?你妻子做工干活养你一个人为了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还不是为了一个字。
  钱。
  那些读书人,当官为什么?
  不,或者说是图什么?
  还不是钱嘛。
  真格的你以为当了官就一定好啊?
  不是的。
  当上了官,还要钻研的。
  一个钻字说明了一切。
  那是真的要把脑袋都给削尖了去钻啊。
  迎来送往,欺上瞒下,这些事真以为有人是满心欢喜的去干吗?
  大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甚至贪污,也是如此。
  为的是捞钱。
  但你倘若不贪,你一个官,怎么赚钱?
  现在好了,那些恼人烦神的应酬可以统统不去理会了,不用担忧自己赚不来钱了,不需要在一家人的白眼下小心翼翼的进学用功了。
  只要去买几本市面上的样本子。
  一开始的确是要时常去学习一二。
  但时长日久,你自己就能开创潮流。
  文思泉涌。
  要说考举写那些引经据典的文章是难。
  但写这种不需要过脑子的垃圾小白文还不容易吗?
  凡事做加法是难的。
  但如果是做减法呢?
  那也难吗?
  随随便便,写一些垃圾小白文就能换来真金白银,哪一个寒酸学子能够拒绝这种诱惑啊。
  而且文人相轻。
  即便是写这种垃圾小白文,一经写上了,也往往会有攀比之心。
  争销量的同时,也是在证明自己啊。
  就这样。
  莫名其妙,一个市场给开发出来了。
  在这里面,刘一夫是吃得最饱的一个。
  刘一夫能够做到如此地步,凭什么?
  就凭他对人心对潮流的把握。
  在他的指引下,他供养的那些作者们,总是能打击在文章爽点上,让无数读者读之欲罢不能,沉迷其中。
  所以,锦氏对刘一夫的审美眼光,并不怀疑。
  至于经营运作这些,那不正是她的擅长范围么?
  现在,她决定,好生和党青寨的方寨主好好谈一下后续生产的合作问题了。
  张小乙本只是找刘一夫聊天说一下往后的事,比如怎么让锦天快点回来。
  没想到目睹了这一幕。
  “莫非,你又要发财了?”
  以往发财,还需要出生入死,下墓整活儿。现在,开始直接赚钱了?
  “可以算你一份的。”
  刘一夫淡淡说。
  “真的?这么样不好吧,我什么也没做的说,怎么好意思掺一手啊。”
  “不,你在万事司的人面比我广,有什么事对你而言只是说一声的事,再说我们要维持这条商路,其中少不得会和各路牛鬼蛇神打交道,那些人很讨厌的,就交给你了。可以的吧?”
  张小乙不由想起了孙胁志这种的人。
  在大罗,各地,这样的人绝对不少。
  不会仅止于孙胁志一个人。
  暗地里,还有很多这种孙胁志。
  他们这些人,倚仗自己的一点点权利,操纵法律,迫害民生,自己确实是要盯着一点了。
  “行吧,那我就占你这个便宜了。”
  “哈哈哈,没关系的。”
  现在,一点小钱,刘一夫已经不放在眼里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