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妈妈以前坏坏

  “是牛爷爷。”囡囡小奶音脆生生的说道。
  沈娇低头看向小闺女,问道:“囡囡认识那位爷爷?”
  小囡囡点点头,“嗯,认识的。妈妈坏坏的时候,牛爷爷经常给囡囡和哥哥摘野果子吃,有时候还会给我们馒头呢!”
  沈娇:……
  原主当初可真是作孽!
  自己整天供着陈浩宇和张芳芳那对渣男贱女吃香喝辣,却让两个孩子没饭吃。
  要不是陆二叔和村里这么好心人接济,只怕这俩孩子真的已经没了。
  不过听小闺女提起她以前坏坏的时候,她觉得那时候的事儿还是有必要跟陆铮旭解释一下的。
  已经决定要一起过下去了,她就不喜欢两个人之间有误会。
  她看向男人,还没开口解释,男人先说道:“牛叔是我爸以前的老领导,后来下放到了我们村。”
  陆铮旭这么一说,沈娇想起来了,之前有人跟原主说过,她的公公,也就是陆铮旭的爸爸以前也是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在部队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伤,伤了身体的根本,才病退回来后没几年就撒手人寰,只留下吴桂兰和陆铮旭两个孤儿寡母。
  同时,她也想起来她是在哪儿见过牛一舟了。
  当初陈浩宇和张芳芳住在牛棚那边的时候,她跟那对渣男贱女交锋,有好几次远远的看见过牛一舟。
  只不过不管陈浩宇和张芳芳这边闹得多热闹,牛一舟都只在牛棚里专心的干着自己的活儿,就好像外界的一切都跟他无关一样。
  也因为从来没有正面碰见过,更没有说过话,有过交集,所以沈娇对他的印象不深。
  在带着两个孩子去拖拉机乘坐点的路上,沈娇主动开口问陆铮旭道:“这段时间,你听村里人说过我以前的事情吗?”
  她话音刚落,陆铮旭就趁着四下没有其他人,握着她的手,轻轻捏了捏,“嗯。娇娇,对不起,以前是我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沈娇:……
  看来男人醒之前她跟陈浩宇大战那几次,把她自己的名声洗白得很成功。
  陆铮旭醒来听到的应该都是她因为想要依靠陈浩宇和张芳芳,所以被那两人欺负的事情。
  这样也好,她就不用再解释那么多了。
  沈娇和陆铮旭带着两个孩子在拖拉机上坐了一会儿后,吴桂兰才急匆匆的赶来。
  沈娇眨巴眨巴眼睛,看着吴桂兰。
  吴桂兰明明所有的一切都跟刚才是一模一样的,可沈娇就是觉得婆婆好像不太一样了。
  吴桂兰被沈娇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看得不好意思,“娇娇,你一直盯着我做什么?是不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
  吴桂兰说着,还下意识的用手擦了擦脸。
  沈娇凑近吴桂兰耳边,笑眯眯的说道:“妈脸上没脏东西,就是觉得妈刚才离开一趟,眼里有光了,人都年轻不少。”
  吴桂兰难得的嗔了沈娇一眼,语气宠溺的责备道:“娇娇,你别胡说,妈都这么大把年纪了,年轻个啥?”
  沈娇看着吴桂兰耳根处有些薄红了,也没继续逗她,甜甜的笑了笑。
  拖拉机车斗没有蓬,车一开动起来,风就刮得呜呜的。
  沈娇把小闺女抱在怀里护着。
  陆铮旭也把好大儿抱进了怀里,同时,他还侧着身子,帮沈娇和乖女儿把风挡了。
  小囡囡窝在妈妈怀里,婴儿肥的圆溜溜小脸上露出两个幸福的小梨涡。
  小姑娘小脸儿在沈娇的手臂上蹭了蹭,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看着沈娇眨巴眨巴,小奶音奶甜奶甜的说道:“有爸爸妈妈真好。”
  沈娇心里只觉得又软又暖,她忍不住把小姑娘搂得更紧了一点。
  以前在末世,爸爸妈妈还在的时候,哪怕爸爸妈妈带着她躲避变异怪物,她心里都感觉是幸福的。
  后来爸爸妈妈死了,她一个人安安稳稳的苟在空间里,她都再没有幸福的感觉。
  但现在,小闺女和陆铮旭让她再一次有了这种感觉。
  抱着小闺女,靠着男人,她就觉得仿佛她的全世界都在。
  怀着满腔的幸福,拖拉机已经到了城里。
  陆铮旭一手一个,把两个小家伙抱下拖拉机后,又转身牵沈娇和吴桂兰下车。
  今年的冬天虽然不好过,但临近年关,村子里都在这两天分粮分钱了。
  有些生产队还已经杀了年猪。
  熬过了最苦的那段日子后,家里又有粮了,街上进城买年货的人,脸上都带着喜色。
  现在街上的商店还不像后世那样遍地开花,琳琅满目,只有国营的商店,供销社,副食品商店,粮站,国营饭店,国营照相馆等等。
  每一家店里都是人满为患。
  沈娇前两天借着采购时候顺便的借口,已经把家里过年吃的粮和肉都从空间弄出来,拉回去了,就连老太太和许老那边的都已经送了。
  今天来城里,主要就是想买些布,趁着过年,给家里人一人做一套新棉袄。
  两个小孩子大年初一的时候,也好穿着新衣裳出去拜年。
  除了布以外,她还得再买一些糖。
  她空间里的糖都太高级了,拿出来有些不合时宜。
  过年的时候,村里的孩子来拜年,难免要散些糖和干果子给孩子们吃。
  到了供销社,沈娇看着供销社里人头攒动,挤得摩肩接踵的人,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人未免也太多了一点。
  她只能跟陆铮旭和吴桂兰商量道:“旭哥,你去买瓜子、花生这些干果,还有水果硬糖。我去买布料。妈,您就带着炀炀和囡囡在外面等着我们,您看行不?”
  吴桂兰听着沈娇又要买布,心里都疼了一下。
  儿媳妇现在哪儿都好,就是花钱太大手大脚了。
  这半年,她都落了两身新衣裳穿了,两个孩子更是夏天做了两套,秋天做了两套,冬天又做了两套,这都还要买布!
  吴桂兰虽然心疼,但钱是儿子媳妇儿自己挣的,儿媳妇儿想怎么花都是儿媳妇的自由。
  她点点头,“行,娇娇,铮旭,你们去买东西的时候,也注意一点。要过年了,三只手多,自己的包得捂好了,可别被扒了。”
  “妈,您放心吧,我会注意着。”沈娇笑眯眯的应了吴桂兰的话后,挤进了人满为患的供销社。
  现在扯布做新衣裳的人也多。
  沈娇感觉自己都快被挤成油渣了,才挤进了卖布的柜台。
  她给两个孩子选了大红色的灯芯绒布料,她自己的白色灯芯绒,吴桂兰是卡其色的灯芯绒。
  陆铮旭喜欢穿军绿色,就给他买了军绿色的的确良布料。
  做棉袄要用的棉花,沈娇前两天已经从空间拿出来跟粮食和肉一起带回家里了。
  扯好布料之后,她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了出去。
  挤出去后,她下意识的朝糖和干果柜台那边张望。
  一眼就看见了身高接近一米九,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陆铮旭。
  “旭哥。”她踮着脚尖朝陆铮旭挥了挥手。
  陆铮旭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朝她的方向看了过来。
  陆铮旭移动到她的身边,在人群中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媳妇儿,咱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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