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迫不及待转正

  最近,叶梦妍的行为越来越明显了,她似乎不再顾忌媒体的看法了,就这么在公众场合接走顾远洲。
  她笑容温柔,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想必任何男人都不会拒绝吧。
  在外面忙了几天,此时的顾远洲也肯定想要一个温暖的家。
  我记得以往,顾远洲出差回来之后,总会花很多时间跟我温存,他是那种对男女有着强烈需求的男人
  而现在……
  他需要找个女人来释放精力。
  他应该是憋不住的。
  然而,接下来他的回答却让我有点小意外。
  他甚至都没有上叶梦妍的车。
  “我一会还有应酬,就不去枫叶公馆了。”
  “呃,顾大哥,我炖了鸡汤……要不然,你先回去喝一点,再走?”
  “来不及了!”
  他自己拦了出租车,随后看着发愣的我,
  “上车!”
  “哦,好的!”
  我反应过来,立即从叶梦妍的手里将行李箱里拿了过来。
  叶梦妍显得有些委屈,就这么泪眼汪汪地看着顾远洲。
  “顾大哥,是不是我让你心烦了?你现在都不愿意跟多说几句话了?”
  “不是,你不要多想,我有要事情要忙……这是从c城给你带回来的礼物!你先回去吧!”
  他还真掏出来了一只黑色的礼物盒送给了叶梦妍。
  叶梦妍这才破泣为笑,
  “多谢顾大哥,那我不打扰你工作了!再见!”
  叶梦妍乖巧地冲着顾远洲挥手……
  倒也是听话,不会死缠乱打,还温柔体贴,果然做情人的觉悟很高。
  不过,顾远洲能给叶梦妍带一份礼物,我属实没有想到。
  车子继续往前行驶。
  我坐在车后座上,打开手机刷朋友圈。
  没有想到叶梦妍刚到手的礼物,就激动地发了朋友圈。
  一只打开的锦盒,红宝石项链在灯光下泛着奢侈的光芒,旁边还配了一行文字。
  “不争朝夕之长短,但愿日月能并肩……”
  很优雅的文字,充满了诗意,如果不是一场小三上位的故事,还真是挺感人的。
  我默默地关掉了手机,朝着窗外的风景看过去。
  给叶梦妍带礼物,这说明,她在他的心里仍旧着有着很重要的位置。
  过去四年,他给叶梦妍带了多少礼物?
  我不想去想这些了,伤神。
  不经意间,我打开了手机里的监控视频。
  自从上次在丁一诺西山别墅168号给叶母安排了工作之后,我会隔一段时间看看监控。
  看看能不能那个神秘的表妹跟叶母接头。
  看过几次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
  叶母倒是挺勤快利索的,每天都把庭院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花草施肥,除草。
  有时候还会把里面的被子之类的拿出来晾晒……
  正看着仔细,突然一张大脸怼在了摄像头,对着镜头晃了晃,然后画面就黑了!
  显然,是有人把摄像头给摘了,要么就给断电了。
  我拿起手机,直接给丁一诺发了一条短信。
  “你干嘛要弄掉我的摄像头?”
  对方也是非常蛮横,直接跟我刚杠起来了。
  “我允许你在我家装摄像头了吗?”
  “你人又不在!”
  “什么叫我不在?我不在这也是我的家!你未经过我的允许擅自窥探我的隐私,你是何居心啊?”
  “……”
  这种事情发短信也说不清楚,这便跟他约了一个时间面谈。
  车子突然在一家商场前面停了下来。
  “去买几件衣服,一会去出席一场晚宴!”
  顾远洲给了我一张银行卡……
  我犹豫了一会,
  “顾总,如果是做您的女伴!我觉得叶小姐更合适!她那么温柔漂亮!”
  顾远洲拿起车内了的一个挂件,那是一块玉观音。
  他拿起来给我看了一眼,
  “她跟这块玉一样!”
  “哦,我懂了!您的意思是,叶小姐就像玉一样贵重珍贵,需要好好保护是吧?”
  顾远洲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一会带你去,是有任务的!叶梦妍还是个学生,她不适合去哪种地方!”
  “可是,叶小姐将来迟早是要走入职场的!现在学点知识,早点适合社会。”
  顾远洲伸手按了一下太阳穴,随后便淡然道,
  “她那么单纯,我不希望她被社会污染了!她将来不需要走入职场!”
  他这一番话,让我更加震惊。
  以前,我觉得他不让叶梦妍进入臻一公司,是为了避嫌。
  现在想来,他是在保护她,还要养她一辈子呢。
  他就像呵护美玉一样,要小心翼翼地把她保护起来。
  果然,她是他的真爱。
  有时候,越接听真相,我的心里,那种不适应的感觉越来越浓烈。
  下车的时候,我将银行卡还给了他。
  “顾总,我自己的衣服自己买!”
  顾远洲倒是没有什么多说什么,只是眸光稍显惊诧地看了一眼,然后给了我一个地址,
  “晚上九点之前到场!”
  下车之后,我没有去买衣服,直接拦了一辆车往前西山别墅168号。
  反正时间还早,我得把最紧要的事情先做了。
  半个小时之后,车子就停在了西山别墅168号门口。
  我按下了门铃。
  大门打开,丁一诺探出头来,一脸揶揄地看着我。
  “跟大老板出差一周,肉眼可见地圆润了,怎么,你不会爱上你家老板了吧?”
  “丁先生,我们进去谈吧!”
  进了屋,我没有看到叶母的身影。
  倒是我装的那三个摄像头,被丁一诺拆下来,整整齐齐地摆在了书桌上面。
  “叶母呢……就是那个保姆人呢?”
  “我把她炒了!”
  丁一诺轻描淡写。
  我气得不行,“你,你怎么可这样啊?”
  “咱们又没有交情,我凭什么就不能这样?”
  “丁一诺,你什么意思?”
  “我问你,那瓶药,你给你家老板吃了吗?”
  丁一诺这一问,我沉默了一会又立即爆发了,这也是我多年来一直想问的问题。
  “丁一诺,他是挖了你家祖坟吗?你为什么非要置他于死地啊?”
  讲真,如果一家公司想要在A城立足,做出成就来,肯定得会得罪很多人,也会让人竞争对手嫉妒眼红。
  商场就是一个不见硝烟的战场,大家可以用尽手段,但是很少有人会真的去刺杀对方。
  毕竟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杀人是要判死刑的,只要正常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干这种事情。
  丁一诺眼神狰狞,低沉的声线带着几分杀意,
  “他害死了我最爱的女人,你说他该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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