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比送‘嘉年华’的榜一大哥还给力!

  苏淼淼看了一会,卷起画轴放在一边,抬眼继续往里走。房间里堆积着很多物件,以至于过路的小道很窄,可就是这样只能容许一个人通过的小道上散落着几张信纸,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字,字的那一面暴露在空气中,落上了厚厚的一层灰。
  苏淼淼不需要蹲下就能看清上面的字,是来往的信函,内容模糊了不少内容,却不影响阅读。
  看来这底下的其中一部分物资原本是要经手这几个人捐给军方的,可现在,那几个人的名字却出现在了被鲜血染红的敛尸布上。
  时隔十一年,那些人如果还活着,大约已经靠着吃沈家的人血馒头爬上了另一个阶级……
  苏淼淼跨过那几张写着密密麻麻字迹的信纸,顺着拥挤的小道,将沉重的红木箱子一个个打开,每个箱子里装着的物件都是乍一看不起眼,实际上却价值连城的。这些应该是沈家大哥出去收回来的,原本会被卖往国外的华国珍宝。譬如顾恺之和张择端的画、再比如王羲之、颜真卿的书法真迹、还有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青花瓷器,以及青铜鼎,紫金香炉等等。
  最令人诧异的还要数成堆放的金银珠宝,有稀有宝石镶嵌的头面首饰、珠翠等,还有按箱装的金条、银元。所有值钱的物件摆放起来,大概能堆满一整面墙……
  光是看这些黄白俗物,不看文玩古董,都不难想象,沈家当时有多富有。
  不过那时候商人想赚钱也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但沈父能将生意做到这种程度已经能表明他不是个普通人, 只是他的城府算计或许都用来与敌人周旋了,却忘了内部也会有渗入进来的敌人,亦或是满眼利益忘却国仇家恨、一味地想发国难财的奸细。
  又或许沈父早已猜到内部会有敌人,可每当有人来信言说天寒地冻军人多苦、国家兴亡,他总会压下心底的怀疑,尽自己所能的伸出援手。毕竟对沈父而言,自己的国家自己不守还能指望谁?只可惜,这批物资还没能送出去,他就倒下了。
  毫不夸张的说,无论功劳大小、华国的和平理所应当有沈家一份。
  只可惜沈父直到最后也没能亲眼看到和平、繁荣的华国。
  【宿主大人……,沈家祖上该不会是有金矿银矿在手里吧?】
  苏淼淼细眉微抬:“也不是没可能。”毕竟鬼子侵犯华国的时候,光是黄金就抢走了三万吨,华国有富有来洗劫过的强盗都知道。
  难怪古人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沈家这一个房间的藏宝放在古代都够养一批起义军了。
  可沈烬没有动这笔钱。
  苏淼淼侧过脸,看向最初的画轴与敛尸布,上面的血迹表明沈烬是来过这里的,地上散落的是当年沈父亲笔写下的书信……
  她有些好奇,好奇十岁的沈烬从不理解父亲的行为再到理解,花了多长时间。
  在乱世中,有钱人想独善其身自然容易,难的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难的是明明可以明哲保身、却输在了不忍心。
  苏淼淼脸上没有找到宝藏的惊喜,她没想到沈家那笔被传的沸沸扬扬的宝藏,居然是曾经准备用来帮助华国的捐款,而这里的文玩古董也是沈父为了华国珍宝不流落到国外派大儿子去买回来的。
  如果华国那时顺利拿到沈家的这笔资助,说不定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伤亡,甚至能更早建国也犹未可知……
  “收起来吧。”
  【好的宿主大人!】
  系统看着满当当的仓库,心下感叹道:自家宿主虽然钱包里没有多少钱,但仓库里却装着无数价值连城的宝贝,随便卖几样都够它升到满级了,这说出去谁敢信啊?
  此时再回想起那个穿的破破烂烂,寡言少语的‘傻大个’时,系统的心里只有崇拜。如果它也是个人,那沈烬这么大方多金的朋友,它绝对抱定了!抱住大腿不撒手的那种!
  随随便便送出一堆宝贝,这不比送‘嘉年华’的榜一大哥还给力!
  见证这一刻的系统感觉很刺激!
  ……
  眨眼间,阴暗房间里的所有宝贝都被收纳进了超级仓库。
  苏淼淼的眼前如卡bug一样不断地弹出交易提示,每一道提示后面都是令人心惊肉跳的交易金额。
  苏淼淼对此不为所动,只是利用遁地符离开了藏宝点,上去后一边走一边轻拍着身上的灰。
  系统问:【宿主大人,一下子拿到这么多宝贝你不高兴吗?】小二能明显感觉到自家宿主的心情好像不太美妙?
  苏淼淼给自己拍灰的手一顿,没等她回答系统,耳边就传来了一道能腻死人的声音。
  “淼淼……”
  “是我啊!”
  “你的未婚夫……!”
  宋志勇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裳,满眼‘深情’的望着七八米外的苏淼淼,他忍着冷意在大队里溜达好几圈了,脸都冻得发青了。
  可他不是没有袄子,只不过旧袄子上有补丁,唯有他身上这件七八成新的衣裳能显得他清瘦、有书卷气。
  那是曾经的原主最喜欢的气质。
  原主每当看到宋志勇穿的单薄、再抬起那张还算清秀的小白脸摆出一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倔强不屈,就被迷的无法自拔又给钱花又给粮吃的,心软的一塌糊涂。
  跟后世年轻演员在剧组拍戏手指破了个针孔大的口子后把真爱粉心疼的掉眼泪有异曲同工之妙。
  年纪小被宠着长大的原主就相当于是被宋志勇圈成了真爱粉,这几年都被他虐来虐去的,形成了惯性,早已经分不清是真心爱他、还是已经被虐的下意识的习惯去爱他。
  想到这,苏淼淼眼底的冷意更明显了。
  原主十六岁时还未成年吧?哪怕是在这个时代也很难不怀疑宋志勇就是有目的的引诱。
  或许在原主更小的时候就被这玩意刻意‘送温暖’忽悠的五迷三道的了。
  可这种行为不妥妥就是引诱未成年打赏的牛郎吗?吃着金主给的钱,却看不起金主?甚至逼死金主?
  走近了,只余三米左右的距离时,宋志勇忽然愣住了,苏小六那个土包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看了?
  十七岁的少女生着一张小巧的鹅蛋脸,肤色白嫩,一双冰冷的凤眸如宝石一般晶透清澈,仿若能看透人心。此时她双颊被冷风吹成淡淡的粉色,像涂了上好的胭脂。只是,她眼底透出的冷意和直白的厌恶却让宋志勇心惊,脑海中不由得生出‘她一定不是苏小六’的念头。
  以前苏小六都不敢睁眼直视他,自己的一个眼神就能让她害羞紧张,那副不值钱的样子,让他飘飘然,越来越看不起苏小六。总觉得既然连苏小六这样在乡下家境算得上优渥的女人都对他主动倒贴,那以后他肯定能找到更好的。
  一开始他也没有那么放肆,可苏小六的一次次纵容让他越来越大胆。
  因为他那时已经觉得,是苏小六没皮没脸、死都离不开他,而不是他不能没有苏小六。
  可现在,他站在苏小六面前,莫名觉得自己才是矮了一头的那个人,以至于脸上原本自信的表情闪过一瞬的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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