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百四十九章:造币

  我比崇祯大一岁正文卷新三百四十九章:造币崇祯六年二月初五,黄毅主持召开登莱平叛功臣表彰大会,给立功的将士们发勋章,给所有的将士们发赏银。
  不仅仅是给有立功表现的将士们发,所有的参战正兵、辅兵包括役夫都有。
  普通役夫发二两五钱银子,辅兵五两,正兵十两。
  但是他们拿到手的不是银元宝或者碎银子,而是铜板、银币、纸币。
  铜板有一文钱、五文钱、十文钱、五十文钱、一百文钱。
  为了防止钱币的价值低于原材料的价值,一文钱的铜板只有一丁点大,还是三分铜和七分铅的合金。
  如果有人收一文钱的铜板炼铜,保管他亏本七成。
  可以肯定含铜量达到七成的五文、十文、五十文、一百文铜板不可能有谁收购了炼铜。
  因为更加不划算,亏本肯定超过九成。
  根据地铜板采取重量倍增的方法铸造,五文的铜板比一文的大一圈,重量双倍,十文重量又是五文的双倍,以此类推。
  一个五十文的铜板,所含铜的价值都不超过两文钱,当然杜绝了收购炼铜的可能性。
  银币分两种,五钱重的银币是半两也是五百文,剩下的当然是一千文与一两银子等价。
  根据地银币的成份跟民国时期的袁大头差不离,含银量八成左右。
  纸币反而是最值钱的,黄毅之所以这个时候开钱庄发行纸币就是因为造币纸研发成功。
  如果是一扯就破,就代表着最起码丢了五两银子,谁敢用纸币?
  当然,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黄毅多次指点,特别是防伪技术,都是黄毅按照手机里保存的资料照本宣科。
  汉人绝不缺乏能工巧匠,根据地人口基数大了,懂得造纸的工匠有好几百,有十几个都是家传手艺。
  自从创建根据地那一天,黄毅就定了调子,军人优先、优待能工巧匠、不歧视妇女……
  受到重视获得尊重的工匠收入高,工作热情更加高。
  根据地明文规定,大工匠每培养一个徒弟,满师后都能够得到这个徒弟工钱的百分之十,而且是终生享受。
  徒弟不愿意给钱,就是欺师灭祖,面临劳动改造五年的刑罚。
  这个规定成功打破了手艺人的敝帚自珍,很多有家传手艺的大工匠广收门徒。
  十几个来自不同门派的造纸大工匠精诚合作,再有黄毅给出最正确的研发方向,给予大量银钱支持。
  不仅仅是造币纸,价廉物美的硬笔书写纸,妇女使用的卫生纸都研发成功了。
  根据地已经在生产尿不湿。
  这种产品不可能服务于劳苦大众,而是准备赚达官贵人家的银子。
  在大明朝还有一个特定人群应该喜欢尿不湿。
  那就是十几万的阉人团体。
  被阉割的十有八九收不住尿,身上总有一股子尿骚味,黄毅就不喜欢王坤凑上前说话。
  因为黄毅鼻子很灵敏,觉得王坤身上满是骚臭味。
  然后黄毅就想到了尿不湿,指点造纸工匠研发,以后大赚太监群体的银子。
  用不着担心假币泛滥,因为根据地采用的造币纸,别家很难仿制。
  况且黄毅有军队在手,谁敢造假币,黄毅就敢杀他全家。
  纸币有四个面额,最小面额是五千文也就是当银五两。
  最大面额是一百两,还有两种分别是十两、五十两。
  后世上过政治课的都知道,发行纸币是需要储备金的,以库存金银为锚,纸币才不会贬值。
  黄毅是准备争夺天下引领汉文明走进新时代,并没有准备空手套白狼,
  兴和大钱庄确实有黄金和白银储备,总价值超过四百万两银子。
  在发行货币之后,根据地所有的城池和寨堡都必需用“兴和币”交易。
  老百姓手中没有“兴和币”不要紧,根据地每个城池都有“兴和大钱庄”。
  大一些的农场寨堡也会有“兴和大钱庄储蓄所”,去那里等值兑换不会遭受盘剥。
  不仅仅是根据地,张家口、宣府、大同、太原也有,京师、南京、苏州府、扬州府等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也在筹备中。
  但是为了避免过早刺激到崇祯皇帝,京师“兴和大钱庄”不公开兑换“兴和币”,和其他钱庄一样,做汇兑生意。
  私下里么?
  当然是跟根据地的功能相同。
  “兴和大钱庄”为人民服务童叟无欺,在这里存银子满一年可以得到百分之三的利息。
  原本黄毅准备通过高息吸储,一拍脑袋,年息百分之十。
  还是耿月如、小九、叶惠玲、汪柏山、蓝进魁等等民事官谏言,黄毅才虚心纳谏,同意存银子的年息百分之三。
  黄毅之所以肯出百分之十的年息吸储,是因为他知道大明每况愈下,粮食,特别是北方粮食的价格飞涨。
  银子收购粮食存储一年,差价肯定远大于百分之十,翻倍的事儿也经常发生。
  然小九、汪柏山等等说得有道理。
  大明朝就没见过存银子给利息的钱庄,存银子兑换银票还得收不菲的手续费。
  根据地的升斗小民相信家主相信兴和军,给百分之三的利息足够吸引大家把银子存入“兴和大钱庄”。
  如果是其他钱庄,哪怕是出百分之十的年息,也没多少人敢存银子。
  信用为王!根据地有黄毅有兴和军,哪怕没有足够的准备金也能够发行货币。
  手里有强大的军队,根本不怕恶意挤兑。
  黄毅想通了,“兴和大钱庄”成功运转一段时间后完全可以超发一些货币,只要能够及时控制风险,应该没啥大问题。
  借贷生意当然是“兴和大钱庄”的主业。
  只要有担保人或者抵押物,就能够从“兴和大钱庄”借钱,年息百分之三起,最高不会高于年息百分之十二。
  为了更好的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但凡是兴和军正兵,都能够以个人信用为自己或者他人担保借款。
  额度为不高于一百两银子!年息仅仅是百分之三点六。
  这就意味着“兴和大钱庄”办理军人的业务完全是服务性质,几乎没有利润。
  各级文教员和所有的正兵都有义务参与宣传使用“兴和币”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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